宜宾律师刑事,旧案:1999年,女子做伪证,刑警丈夫被控杀人藏尸,真相如何?

时间:2022-10-25 02:08:07来源:法律常识


“儿子长得不像你”,姑姑对当刑警的侄子陈劲松说。

(30岁的陈劲松,是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的一名刑警,已经从警13年。)

听到此言,陈劲松的心情无法平静了。

之前朋友们说孩子不像她,他不在意;姑姑现在也这样说,他心中打起了鼓。

仔细观察之后,确实如此:“自己是高鼻梁,孩子是塌鼻梁;自己脸上胡子很少,儿子络腮胡....”。

验过血型之后,陈劲松惊呆了:儿子血型为B型,自己血型为0型,而妻子杜华血型为A型。

养了5年的儿子,竟然不是亲生?孩子生父是谁?

其实,陈劲松在1993年早就应该知道谜底。

当时他跟妻子结婚8个月的时候,他就发现妻子早出晚归,还经常打一个男人的传呼。

“杜华,那人是睡,你告诉我。”陈劲松怒气冲冲地问。

面对丈夫那双喷火的眼睛,杜华知道掩藏不住了,她支支吾吾说出了一个名字——伍鸿。

杜华说,她出轨对象单位(某医院)同科室的男医生伍鸿。

“我再也不敢了,当时我一时冲动,原谅我吧。”杜华扑通一下给丈夫跪下了,声泪俱下。

“不行,我们刚结婚,你就这样,以后还怎么过”。

就这样,两人离婚了。



本来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可是离婚后,母亲天天哭着哀求儿子,“杜华肚子里有咱陈家的孩子,为了孩子你们复婚吧,不然当妈的死不瞑目”。

陈劲松是个孝子,不忍心让母亲伤心难过;再说,儿子身上流着自己的血。

儿子两岁时,他们又走到一起。

可是复婚并没有让杜华与伍鸿从此分开,两人依旧藕断丝连。

陈劲松愤怒了,他知道自己的隐忍无法换取妻子的回心转意,这个女人已经走火入魔。

这时候姑姑告诉他,“儿子不像你”。

他心里突然产生一个疑问,会不会杜华结婚前就已经和伍鸿..孩子是他们的?

这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陈劲松去验血。

结果出来后,陈劲松彻底死心。

“我们离婚吧”,陈劲松面无表情地说。

看到丈夫态度如此决绝,杜华也只能答应,她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1999年1月28日,陈劲松和杜华办理了离婚手续。

这时候,孩子已经5岁。

为了孩子的成长,陈劲松没有放弃儿子的抚养权;孩子虽然不是自己的,但是毕竟自己养了这么多年,孩子没有错。

可是走出民政局大门,陈劲松心里开始纠结:自己总是要成家生子的,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让孩子生父承担一部分,身为生父应该为自己行为负责、

这么想着,他拨打了杜华的电话:“让伍鸿2月1号过来,我们说说孩子抚养费的事”。

正在重庆第三军医大学进修的伍鸿,接到电话后心里忐忑,毕竟曾经出轨人家妻子心虚理亏,他心里没谱,将此事告诉了父亲,让他帮自己拿主意。

父亲伍某对儿子说:“你不要直接见陈劲松,先和杜华见面商量一下。”

之后,伍鸿在2月1日下午从重庆打车回到宜宾,当晚8时许,伍鸿还跟父亲用传呼机联系一次。

当晚9时30分,伍鸿与杜华、陈劲松在宜宾牡丹阁茶楼见面,开始就孩子抚养一事进行谈判,但是没有达成共识,会谈无果而终,三人在2月1日晚11时左右离开茶楼。

儿子去谈判,伍鸿父亲在家里忧心如焚,却跟儿子失去联系。

第二天早上,伍鸿父亲到翠屏区公安分局报案。

伍鸿去了哪里?

杜华告诉公安人员,谈判结束后,陈劲松说要伍鸿到自己家看一下孩子。

随后,三人一同到了陈劲松的家——清华街24号公安局家属楼。

在卧室内,陈劲松与伍鸿又提到孩子抚养的事,两人话不投机,动起了手。

争执中,陈劲松掏出了七七式手枪,对准伍鸿扣动扳机。

听了杜华的供述,公安干警立即在1999年2月2日拘留了陈劲松,对其进行审讯。

但是,陈劲松一直声称自己无辜。

直到被拘留一个月后的3月2日,陈劲松才承认人是自己杀的。

但是到了一审开庭时,陈劲松与杜华当庭翻供,两人同时表示,受到刑讯逼供。

关于伍鸿失踪当晚的情况,陈劲松是这样说的:茶楼会面后,已经是晚上11时左右,伍鸿亲身说“我母亲得了癌症住院,要去医院陪护,孩子的事我们今后再说。”

陈劲松觉得时间已晚,也不会谈出什么结果,就同意了。

“从茶楼离开后,当时我心情不好,加上当时也感冒了,就匆匆回去,五分钟左右到了家。”

“之后又喝了半瓶五粮液,上床睡觉,上午十点才醒来。”


陈劲松说,2月2日上午,他被叫到翠屏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新(化名)的办公室,被分局副局长陈福(化名)收缴了手枪。

陈福在报告中写道:”提枪时我见枪上有大量油渍,就用报纸包好,把枪交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辩护律师认为,这样提取证据违反刑诉法,“当时陈劲松涉嫌持枪故意杀人,而且已经立案,枪支可能是犯罪证据。枪支的提取,应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将枪支放入证据袋封存起来。”

而陈劲松在2月2日被拘留后,一直拘押在看守所,每天接受审讯,直到3月2日作出有罪供述,这也是他唯一一次承认自己有罪。

3月9日,公安机关对陈劲松执行逮捕。


然而法庭上,陈劲松翻供了。

陈劲松称,之所以有罪供述前,除了刑讯逼供,自己也受到了诱导。

时任宜宾市公安局副局长、专案组副组长陈路名(化名)曾单独提审他谈话。

“他让说,‘你就说,伍鸿先用刀捅你,你不得已才拔枪制止,然后伍鸿扑上来抢枪,枪走火击中伍鸿,这样的话是防卫过当’。又跟我说了尸体如何处理。并且告诉我不管怎么说都要给他们交差。当时连续审讯我实在坚持不住了,就照他们说的做了有罪供述。”

陈劲松称,在宜宾市看守所被刑拘的28天时间里,他被戴上10多公斤重的手铐和脚镣,手脚都化脓了,不许吃饭,不许睡觉。

“看你实在不行了,才会给你两个冷馒头,一杯冷水。”

2000年1月5日,被捕10个月后,陈劲松案一审开庭,陈劲松和杜华双双翻供。

杜华说,关于陈劲松杀人的供述,是连续五夜四天不让睡觉、逼供诱供的情况下所做的,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达。

“我觉得他们分析地说得过去,就照他们说的去做了。而且我对陈劲松很反感,应该报复他。”

杜华说,“那天晚上走到半路就跟陈劲松分开,我回二医院宿舍睡觉,并未去陈家。”

1999年2月6日,杜华在指证陈劲松枪杀伍鸿、毁证灭迹的笔录上写道:“以上所说纯属杜撰,并非实言”。

陈劲松辩护律师说,该笔录在法庭上曾被当庭出示和质证。

第一次一审开庭后,杜华以涉嫌伪证罪被捕。

2001年9月6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以伪证罪判处杜华有期徒刑2年。


宜宾中院前后3次一审的判决书显示,对于陈劲松的作案过程,法院在认定时,均以其枪杀伍鸿后毁证灭迹简单概括。

律师还说,陈劲松的宿舍楼距离公安局不到30米,整栋楼的住户都是公安局干警和家属。而且当时夜深人静,假如有枪声,不可能没有人听到。

然后,除了杜华的笔录,没有任何证人证言显示自己在当晚听到枪声。

定罪的关键物证是卧室内的一个弹着点。

宜宾市公安局刑事技术(1999)120号鉴定书载明:陈劲松卧室西墙木质地脚线距地面4cm处有一个弹着点,创底角度为30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本案从案发次日1999年2月2日进行第一次现场勘查,直至2月11日才提取有弹痕的木板。

而陈劲松的母亲刘清碧则称:“办案人员当我面锯下木板的时候上面无洞,只是一烂痕在墙脚木质板上。”

如果陈劲松在家里杀人,肯定要留下血痕,但是法医说:案发后通过酚酞啉试法(可检测出三万到五万分之一浓度的血痕)进入现场进行检测,室内没有发现血痕。

那么现场有没有失踪人伍的毛发?

鉴定人(法医)回答:“现场提取的了一根B型毛发,但是没有毛囊,无法做DNA同一认定。伍鸿到底是什么血型,我至今不知。”

那么关于抛尸过程,陈劲松在有罪供述中是如何说的?

陈劲松交代:他在凌晨四时左右叫了一辆无牌照电三轮,把伍的尸体拉到二郎嘴扔入江中。

陈劲松为自己辩护说,当时如果自己抛尸,绝对会被人发现,因为2月1日午夜12点开始,四川公安系统开始在全省进行大盘查。

而且当时正处于岷江枯水季节,河水距离岸边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要完成抛尸,必须先将尸体背到100米高的崖上,再将尸体扔下去,还要下去把尸体拖进水里,无论如何也会下痕迹。


而当时法院开庭时,没有找到当时的车夫取证,也没有关于抛尸现场的证据。

尽管如此,宜宾市中院还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劲松无期徒刑,但是被四川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之后,宜宾市中院再次以同样的罪名判处陈劲松无期徒刑,又被驳回。


陈劲松案曾经进行6次审判,每次辩护律师都会提出疑点。


辩护人所在的律所,曾委托刑法专家对陈劲松杀人一案进行过研讨论证。

时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后来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的胡云腾教授,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等专家在研讨后认为“本案认定陈劲松犯罪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2002年6月20日,宜宾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劲松有期徒刑13年。

陈劲松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03年2月28日,四川省高院二审维持了该判决,驳回上诉。

服刑期间,陈劲松坚持申诉,都被驳回。

2009年5月,已经服刑10年的陈劲松提前获释。

出狱后,陈劲松继续申诉,但是他不敢到公安局去,怕见到当年参与审讯自己的同事。

伍鸿的弟弟也是一名警察,他表示:“我希望人们选择忘记,让生者好好活着。”

他说,哥哥去世后,母亲痛不欲生,因此过世;父亲一蹶不振,如今垂垂暮年,过去的都让他过去。”

如今,陈劲松出狱已经13年。他开了一家公司当了老板,已经娶妻生子,长女现在已经12岁,小儿子已经4岁,一家人丰衣足食、其乐融融。

他觉得,现在的日子过得“还行”。

“以前的一切都是假的,现在拥有全部都是真的,”他欣慰地说,“上苍是公平的”。

杜华刑满出狱后,从陈家接走了自己儿子,独自抚养。

她说,孩子生活得非常快乐,他并不知道大人之间的事儿。

伍鸿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究竟是死了,还是隐名埋姓活在人间?

2002年,有人告诉陈劲松,伍鸿在宜宾市翠屏区南广镇出现过,他随即赶到,费了很大力气,也没能证实。

佘祥林被控杀妻,但是10 年后妻子“生还”他得以洗脱罪名。

那么,伍鸿会不会故意玩失踪?

伍鸿有父母,他很爱自己的家,而且他有体面的职业;按照常理,他不可能像佘祥林妻子那样失踪。


可是,如果像陈劲松说的,他不是陈枪杀,他被何人所害?

后记:

陈劲松的遭遇,让人想起杜培武。

1998年,云南警察杜培武也曾被控杀妻,被判处死缓,但是两年后真凶出现,他沉冤得雪。

而陈劲松则没有那么幸运,只要“真凶”不出现,他就终生背负杀人罪名无法洗刷。

不过陈劲松坚信,老天是公平的,也会让自己生命出现奇迹,找到真凶或者死而复生的伍鸿。

让我们祝福陈劲松,希望奇迹出现;如果他真的有冤的话。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