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3:53:09来源:法律常识
5月10日上午,由乌苏里江检察室联合第一检察部召开的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拟不起诉听证会在八五九农场机关会议室举行。此次听证会由乌苏里江检察室负责人仲大兴主持,来自饶河县、八五九农场五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受邀参加听证。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后,由记录人员宣读会场纪律,按照公开听证流程,承办检察官何伟城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结合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理由与法律依据。随后,派出所侦查人员详细讲述了出警处置情况,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也对其酒后驾车行为表达了内疚和忏悔。在辩护律师与听证员分别发表意见后,经场外评议,一致同意对刘某某危险驾驶一案作不起诉处理。
此次联合召开听证会,是乌苏里江检察室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的新举措,通过协调确定听证人员、安排会场、会议主持等方式,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积极顺应群众的司法期待,同时以案说法,把罚当其罪与警示教育做到统一,对抱有侥幸心理的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让辖区百姓真正明白法律宽严相济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