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9:33:07来源:法律常识
陈赛男
人物名片
章蓓蓓,温州市瓯海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党龄14年,曾获温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温州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温州市“平安妈妈”、瓯海区最美志愿者等荣誉,2018被瓯海区委区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初心”感言:
法律无情,法援有爱。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不仅是一份事业,更是一份自我价值的体现。每当法律援助让原本愁苦的人们重见希望、再展笑容,我就更加坚定信念,要在法援路上做一名不断奔跑的追梦人。
一杯热茶、轻声问候、详尽解答,让每一位来访群众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柔情和温暖——10年前,章蓓蓓对自己提出这样的要求;10年后,这已成为温州市瓯海区法援人的共识。
自2010年投身法援事业之来,章蓓蓓从最初的窗口接待,到一线办理援助案件,再到如今的管理岗位,用她的话说,岗位在变,工作内容在变,但心系群众、倾听民声、为民维权的“初心”从未改变。
打开窗户带去阳光
“当上帝关了一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我希望在困难者陷入绝境时,法律援助就是那一扇窗。”章蓓蓓说。
2011年6月,一名穿着病号服、提着一袋病历的男子走进瓯海区法律援助中心。男子姓沈,重庆人,早先在瓯海区某企业务工时发生工伤,但企业老板不仅不支付医疗费,甚至不承认他是企业员工。因为得不到持续治疗,沈某的伤口已经严重感染,“求你们救救我,再这么拖下去,我有生命危险”。接受援助中心的指派后,章蓓蓓马上介入此案,到沈某的原工作单位、所住医院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最终,通过非诉调解,为沈某拿到了20万元“救命钱”。
得知沈某重新得到治疗后,章蓓蓓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同样的满足感,也发生在胡女士拿到离婚判决书的那一刻。
2017年,章蓓蓓接待了一个满身伤痕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胡女士,这已经是她第二次来到援助中心。几年前,因为常年遭受家暴,胡女士通过法律援助提起离婚诉讼,但中途因其他事由撤诉。事后,胡女士选择外出打工躲避,但很快又被丈夫找到,再次遭到暴打。
章蓓蓓第一时间为胡女士申请了人身保护令,并经过多方调查,掌握了充分证据,帮胡女士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当法院宣判“离婚”的那一刻,一直神情呆滞的胡女士终于有了最生动的表情——泣不成声。
10年法援,章蓓蓓凭着娴熟的专业技能,共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件,办理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近100件,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为很多陷入困境的人打开窗户、带去阳光。
凝聚团队的力量
然而,法援的路上并不总是阳光普照,总有一些人和事令人感到无力。章蓓蓓至今还记得那起见义勇为案。
十几年前,瓯海一男子因见义勇为被刺身亡。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见义勇为者家属医药费、殡葬费、抚养费等。判决于2002年生效,但被告人却始终没有履行。直到十几年后,见义勇为者的父母才申请强制执行,但诉讼时效已过,法院无法立案。章蓓蓓不愿放弃,经多方协调,最终为这对老人争取到了11.8余万元司法救助款。
“坚守初心,不放弃任何一点希望,这是一名法援律师应该做的。”章蓓蓓说。与此同时,她也发现,需要法律援助的人越来越多,“个人力量是有限的,我们需要团队的力量”。
转入管理岗位后,章蓓蓓开始有意识地引导更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到法律援助事业中来,还组建了以专业律师为主,大学教授、志愿者为辅的多元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我希望凝聚更多优秀律师,帮助更多有困难的群众。”在她的努力下,瓯海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已达140余人。(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