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7:59:07来源:法律常识
市民反映:
“每天晚上隔壁都有人唱歌,一般都要唱到凌晨两三点,有时甚至持续到早上五六点,让人实在受不了。这种噪音扰民什么时候才能停止?”近日,市民反映浐灞生态区矿山路989号翠屏湾小区(一期)2号楼北侧临街KTV因隔音措施不当,长期歌声扰民,严重影响了一墙之隔的南侧住户日常工作和生活。
记者调查:
7月21日上午10点多,记者来到矿山路989号翠屏湾小区(一期)2号楼下。在该小区北门外沿街商铺2楼,“天籁之音”KTV广告招牌很醒目,此时,KTV大门紧锁。随后,记者来到与KTV一墙之隔、南侧的杭女士家了解情况。“家里客厅和一间卧室与KTV共用一面墙体,经常被吵得彻夜难眠。”业主杭女士指着客厅介绍,这面两家共用的墙体长约12米,高约4米,2021年8月份KTV开始营业,她们一家三口开始遭受失眠之苦。搬到了另一间卧室,依然无法逃离噪音影响。
“我孩子2岁多,KTV营业前,每天晚上9点多就睡了,后来由于每天晚上头顶环绕着歌声,孩子经常‘闹觉’凌晨一两点才睡,时不时又被歌声惊醒。孩子睡不好,大人也被弄得筋疲力尽,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严重受到影响。”杭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与KTV负责人协商了多次,同时也向环保部门反映了多次,希望对方能做好隔音措施,但至今,每天晚上依旧吵得一家人睡不好觉。
记者电话联系到KTV负责人刘先生,他向记者出具了两份检测报告,并表示房屋是从私人手里租用的,且房屋性质为商业用途,开业至今,针对居民的投诉他们做了3次改造、2次隔音检测。“因为疫情断断续续,今年3月份我们才正式营业。因为与我们隔墙的只有这一户,我们在后期改造中从隔墙处预留了8公分距离,然后重新做了隔断,且靠墙的这3个房间已经由经营客房改成了仓库。”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KTV方已经尽最大程度做了能做的处理,甚至还提出帮助杭女士家客厅加装隔音措施的建议,但遭到对方拒绝。
记者联系到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浐灞生态区分局。一名执法工作人员介绍,从去年11月接到群众的噪音污染投诉后,他们就多次现场调查情况,责令KTV整改,加装隔音棉、隔音板等进行降噪处理,参考KTV今年3月份找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出具的监测报告,目前并未达到噪声限值相关标准。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执法部门无法予以处罚。杭女士的老公则称,对第三方提供的检测数据存疑,打算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有时候特别吵,我只能通过报警解决。”杭女士告诉记者,报警也只能解决一时问题,自己的核心诉求是消除噪声,还自己一个安静舒适的睡眠环境。
翠屏湾小区(一期)2号楼共33层,1层到3层临街的北侧为商业用房,南侧及以上均为住宅。记者查阅相关法律和政策了解到,开办KTV需要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定为文化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但KTV刘姓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灞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首次发证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
图为居民家与KTV共用的一面墙体。
图为2号楼2楼沿街一侧的“天籁之音”KTV。
KTV大门入口。
记者致电灞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一科,工作人员对此表示,KTV方当时出示了房屋的不动产权等手续,确为商业用途,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颁发该证件合理合法。“住宅下的底商能不能开KTV,我们现场查看发现,乘坐去往该KTV的电梯不能上到任何居民家,且向市文旅局请示过。”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内容,咨询专业人士后再回复记者。
记者咨询了陕西轩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艺霏和陕西耀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森。王艺霏认为,单独说该栋楼是纯住宅或是商业都不合适,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中提及的“居民楼”为纯住宅;王森认为,住宅下配建底商这种形态比较常见,一是为了方便居民日常的生活需求,二是提高项目地块的商业价值。该事件特殊在底商没有贯穿整个底层,而是在住宅底层边沿,但底商既然为配建商业体,可视为居民楼。
两位律师建议,如果居民对检测数据存疑,可向上级环保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由主管部门指定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或者直接提出行政诉讼,向法院申请进行检测。如希望主管部门撤销颁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则需要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静 实习生 程晓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