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刑事律师,日照莒县公安网官网

时间:2022-10-25 19:43:11来源:法律常识

日照齐鲁网8月18日(记者 臧一文)为认真贯彻落实日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突破园区、聚力招引”的部署和莒县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关于聚力“三招三引”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速提效,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新常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根据该县实际,近日,日照莒县公安局在全县公安机关推出42条促进经济发展、方便服务群众新举措。

一、对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行专人跟踪指导。

二、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场所,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审批。

三、取消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人数不超过50人且设在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首层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四、取消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审批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取消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委托检验、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及外墙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检验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前置。

五、通过96119消防服务热线和10696030063119手机短信平台,24小时受理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咨询、申报消防业务,举报火灾隐患以及提出投诉、建议等,并对办理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反馈。

六、在莒州家园交通管理服务站设立申请机动车免检标志、驾驶证降级换证、申请机动车省外异地检验委托、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四项业务,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

七、在车管所业务受理大厅设立“0号”绿色通道服务窗口,专门受理企业大宗车驾管业务。根据紧急程度和业务数量,在1至3个工作日内或利用周六、周日时间,安排人员上门办理业务。

八、实行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在省内登记挂牌的机动车,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外,实行异地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对符合条件申请本省异地检验和省外委托检验业务的,随时受理,当场办结。

九、 扩展交通管理业务服务点,覆盖交通违法处理室、车管大厅、交警中队、机动车检测站、部分社区和汽车4S店等,就近实现交通违法自助查询和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

十、依托市局年内实现省内市外跨区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流转制度,省内市外群众申请落户我县、符合相关户口迁移政策的,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一站式”办结,不需再往返我县和迁出地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手续。

十一、投靠我县城区和建制镇亲属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本人年龄及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可在子女居住地落户;子女投靠父母的(须符合子女与父母同住条件),不受子女婚否、父母年龄及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可在父母居住地办理落户。

十二、对居民在县城和建制镇购买房屋申请户口迁移,其《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但已实际入住的,可凭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发票(收据)等手续办理落户。

十三、缩短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周期,由原来的4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内。

十四、省内市外户籍居民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在我县异地补领的,可凭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十五、为企业员工落户、居住提供便利,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可在城区和建制镇申请落户。

十六、畅通进城务工农民工落户通道,进城务工、经商农业转移人口申请在城区和建制镇落户的,可在租住房屋所在地申请落户,也可在租赁店铺营业地申请落户。

十七、年满16周岁的省内户籍居民在我县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可免提交户口簿。市内户籍居民在我县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个人游、赴台定居除外),可免提交暂(居)住及社保、在学等证明。

十八、对辖区内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亲属需办理居留证件的,开通证件到期提醒服务,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办证业务咨询,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快速办结业务。

十九、对符合出国(境)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情形的,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协调联系,确保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紧急情形的可当日办结。

二十、对因紧急商务事由单独申请赴港澳台签注的,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协调联系,确保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紧急情形的可当日办结。

二十一、在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开通“绿色通道”,对组团赴境外招商考察或拟邀请境外人员来我县投资考察学习的,即到即办,特事特办,及时协调联系上级业务部门,快速办结。

二十二、 牢固树立“保项目”理念,以辖区派出所为单位,按照“一项目一专班”的要求,设立大项目警务室或治安办公室,跨警种组建服务团队,全程跟进服务,加快推进大项目建设。维护好重点项目建设区域交通秩序,做到重点项目建设到哪里,交警就保畅到哪里。根据需要为经济发展落地项目做好车辆管理、事故处理、安全畅通各项执法服务工作。

二十三、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初审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并及时上报市公安局,确保10个工作日内办结。采取提前介入、现场指导、主动服务等方式,促进安防设施建设一次达标。

二十四、缩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时限,对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审批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对申请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审批时间由2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

二十五、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积极为爆破作业单位提供业务咨询,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

二十六、对取得典当业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初审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并及时上报市公安局,确保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十七、建立联系大项目制度,主动上门服务、征求意见,建立双向直通的联系制度。走访过程中,积极开展预警防范和法律宣传工作。利用服务大项目“微信群”、“QQ群”,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开展预警防范、法律咨询服务。

二十八、实行可防性案件“一案一建议”。对发生在大项目内部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或办结后,要针对大项目财务管理、劳动用工、经营销售等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给相关单位提出防范经济犯罪建议书,帮助和敦促大项目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二十九、建立经济犯罪案件快速查办制度。对涉及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及时立案审查,快侦快破,全力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依法准确适用针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侦查工作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三十、加大对涉企、食品、药品、污染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富裕和美莒县建设。

三十一、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三十二、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设、运营的重要信息系统实行等级保护,需要审核、备案的,积极提供咨询服务,并帮助准备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公安局审核、备案。

三十三、建立公安机关与银行、电信运营企业共同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向银行、电信运营企业通报网络电信诈骗警情,与银行、电信运营企业快速联动,及时冻结被骗资金,封堵诈骗电话,开展案件侦查。

三十四、实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网上审批,手续齐全的当即办理,提高工作效率。

三十五、简化监管场所对社会开放审批手续,公布监管场所预约电话(看守所0633-6893092,拘留所0633-6893100),方便家属、律师会见被监管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需要组织到监管场所参观的,由监管场所负责受理、登记、审核,合理安排。

三十六、开展刑事案件告知服务,除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告知后有碍侦查的刑事案件,将案件进展、追逃追赃等情况及时告知受害方;对决定不予立案或移送其他部门管辖的,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三十七、深化警务大回访工作,对所有与公安机关打过交道、发生联系的群众进行回访,切实做到警务回访“全覆盖”。群众办理业务后,由民生警务平台即时发送短信进行一级回访,对不满意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二级回访,对二级回访不满意的配合市局在7日内完成三级回访,及时发现、整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十八、及时受理、回复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对通过市长热线、行风在线、服务在线、市长信箱、民生警务热线等渠道提出的咨询类问题,即时答复、即时回访,需要调查核实的举报、投诉类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访;对通过县长信箱、县长公开电话等渠道提出的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十九、加强莒县公安微信、微博建设,通过公安微博公众平台与网民实时互动交流,为群众在线解疑答惑,提供咨询求助、信息查询等服务;对重大警务工作部署、便民服务举措等进行解读;对社会关切的敏感案事件第一时间发声。

四十、大力加强公安“心防”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以及公安窗口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安防常识,解析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扒窃等涉众型、侵财性违法犯罪的发案规律特点及预防常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四十一、成立一支综合的平安志愿者服务队,针对110接处警、出入境、打假、法律援助、青少年帮教、扶贫助困等领域,全方位开展交通、消防安全宣传、防盗、防骗、禁毒、食品药品安全、抵制非法集资等社会化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并向城乡逐步发展推进,助推平安莒县建设。

四十二、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地面、地下、空中、网络“四位一体”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打造智慧莒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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