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9:44:07来源:法律常识
8月27日,全市检察长座谈会在市检察院召开。张剑秋检察长在会上系统总结了年初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取得的工作成绩,有针对性地指出了工作推进中的短板不足,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省十四检会议精神提出了以理念变革为先导、以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关键的“四个必须坚持”的方法论,为全市检察机关抓好抓实下步检察工作提供了具体参照。
会议召开后,全市检察机关机关迅速学习贯彻,结合市院党组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本条线的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注重工作成效,全面进行贯彻落实。“鹤岗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从今天起,陆续摘登各基层院检察长学习心得,以供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参考,有针对地抓好工作落实。
在推进能动司法检察中
实现高质量发展
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袁辉
张剑秋检察长在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就落实好省院十四检会议精神,做好后几个月工作,做出了“四个必须坚持”的工作部署。张检的讲话,以理念变革为先导,以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以深化检察改革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检察工作与鹤岗转型发展大局相融合,既立足当前重点工作,又布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规划,发人深省,催人奋进。
张检提出的“四个必须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开篇,又以树立能动司法检察观为首位,并将检察工作能动性贯穿全篇,充分体现了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检察工作的重要性。能动司法检察理念是最高检党组创新检察理念的又一重要成果,是新时期检察机关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集中体现,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念延伸,为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的提供了思想方法和思路措施。
能动司法检察,简而言之,就是依法自觉、积极、主动地开展检察工作。践行能动司法检察观,要求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担当作为,遵循司法基本规律,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更好地维护法律正义与司法公正。践行能动司法检察观,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体现能动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检察工作如果脱离党的绝对领导,“能动”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和轨道。我们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党的领导,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是在回应时代要求上体现能动性。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监督理念,更新诉讼观念,把握司法规律,在服务鹤岗转型发展大局中体现能动,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中体现能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体现能动。
三是在落实司法政策上体现能动性。要立足法定职责,坚持法治原则,对什么样的案件“应捕尽捕、应诉尽诉”,什么样的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什么样的案件建议法院从重或从轻、减轻处罚,“能动”行使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让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是在“在办案中监督”上体现能动性。检察官不但要做犯罪的追诉者,也要当好无辜的保护者和正义的守护者,检察办案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底线,对于移送审查批捕、起诉的案件,对于提出控告、申诉的案件,要对照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纠正漏捕、漏诉和抗诉案件等进行严审细查,变被动审查为能动监督。
五是在“在监督中办案”上体现能动性。要深化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改革,深入摸排刑事立案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民事和行政审判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等线索,变“上访”为“下访”,变坐堂办案为主动摸排,主动加强同律师、企业、学校、社区等有关行业和部门的联系,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对已受理的案件线索,要倍加珍惜,加大办案力度,尽快形成实质性案件。
六是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体现能动性。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良好的市场环境、良好的生活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开展“十大业务”,并依法拓展监督领域和范围,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