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刑事律师,出殡棺材绳子断了

时间:2022-10-26 03:43:05来源:法律常识

▲朱老汉堂屋内,和其他物件相比,他病重时坐的轮椅显得很新。新京报记者陶若谷 摄

朱守仁生前住在一个不到10平米的房间里,屋门朝东,里面摆了两张单人床。

他睡的那张紧贴西墙,床头朝南,床脚处横着塞下另一张床。病重时他83岁,左半边身子不能动了,两个儿子睡在这里轮流照顾他。2017年11月26日晚,他死在这张床上,那天正轮到大儿子大川照顾。

事发后,大川出外喊人,说父亲用一根绳子自己勒死了自己。

四天后,在朱守仁出殡前,警方带走了大川。

大川后来供述,是他看到父亲一心求死,就帮助用被子捂住父亲口鼻,“成全”了父亲心愿。

2018年6月20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宝应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个案件,公诉方提出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嫌疑人大川刑事责任。律师则认为大川属于“帮助他人完成自杀”的行为,建议轻判。

目前,案件还未宣判,但这起69岁儿子“杀死”83岁父亲(注:由于老人年龄说法不一,83岁为身份证年龄)的离奇命案,又因开庭的缘故,再次成为宝应县射阳湖镇大桥村街头的谈资。

关于这场悲剧的前因后果,当地流传着多个版本,人们的看法也是各有不同。有人担心这样的不孝行为会被效仿,希望严惩大川以儆效尤;也有人认为大川是冤枉的,觉得大川憨厚老实,对父亲一直照顾得不错,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还有人觉得大川是一时糊涂,“老头已经这个岁数,再加上偏瘫,肯定不好伺候,但不管怎样也不该杀人。”

▲左边是朱老汉的床,现在已经堆满纸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时住右边的床。新京报记者陶若谷 摄

“父亲勒死了自己”

朱守仁生病前,一双巧手远近闻名。

60多岁就常跑出村割杨柳枝,然后一捆一捆运回来编大篓筐,卖10块钱一个。后来编不动了,他开始做斗香。斗香是当地祭祀神明的一种香,若干股香拿纸裹上,聚在一个香斗里,像宝塔一样摞起来。

春节外面放着鞭炮,人们在庭院里点起斗香,檀香和木头屑焚烧的味道混在一起,烟火旺盛,预示着来年的好日子。

去年10月初,朱守仁正在家里做斗香,忽然歪倒在地。大川送他进医院查出脑淤血,导致左侧肢体偏瘫。

之前身体一直不错的老爷子突然不能动了,儿子们开始轮流照顾,一家轮10天。由于小儿子在上海打工,他那10天由二儿子代替。

根据法庭审理时公布的证人证言,朱守仁生病后心里不痛快,也对拖累子女感到不安。有过绝食行为,说自己瘫下来受罪,子女也受罪,还有过一次让拿农药。儿子劝过他之后,他又开始吃饭了。

2017年11月26日,是大川照顾期间的第六天。

根据大川的供述,之前朱守仁两次让他买安眠药,他没同意。11月25日晚上,他捱不过父亲,到镇上的卫生院去开药。

医生王小生对大川没有特别的印象。当时他正坐在门诊室看书,有个人拿了自己和父亲的身份证跑来开药,说父亲睡不着,要开些安眠药。这种事在当地很多,医院也因此有规定,一次最多开9粒,剂量很小。

那天医院出账系统正巧坏了,大川第二天上午又去了一趟,把药取走。

根据大川的供述,26日那天,他把9颗药都交给了父亲,关照父亲一天吃一颗。下午6点多,他到厨房给父亲烧饭。

大川的二弟就住在父亲隔壁,离着不到10米远。大川伺候朱守仁吃晚饭时,二弟也来了。父亲吃完晚饭后,大川将他扶上床后离开。

附近村民说,大川前几天晚上住在朱守仁屋里,后几天没住了,照顾完回自己家睡。

26日晚上10点多钟,邻居们都听到了大川的喊声,他告诉邻居和二弟,父亲勒死了自己。

▲大川住的房子在父亲房子的对面,中间隔着一片田。新京报记者陶若谷 摄

▲朱老汉独居的房子,正面是堂屋,左侧是卧室和厨房。新京报记者陶若谷 摄

帮助自杀还是故意杀人?

朱守仁的葬礼安排在11月29日上午。早上6点左右,灵车把遗体拉到20公里外的殡仪馆,准备火化。

在殡仪馆工作人员的印象里,那几乎是去年冬天最忙的一个早晨。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朱守仁排在了第11号。送去没多久,警方就打来电话,说这个人不能烧。

村支部书记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一位细心的村民觉得朱守仁脸色不对,耳朵出血,不像自然死亡。这位村民考虑再三,报了警。

大川被警方带走,很快就供述了作案的过程。

根据大川供述,当晚8点多,他担心父亲大便不方便,就去了一趟,从窗户看进去父亲在睡觉,没进屋就离开了。晚10点左右,他又去了一趟,看见父亲脖子上绕了一根红绳子,绕了两圈。绳子一头扣在床角,另一头拽在右手上。

他进屋看到父亲脸上充血发红。很慌张,就用被子蒙住他的脸,右手按捂了嘴跟鼻子的位置,大概2分钟。之后他把被子掀开,发现父亲右耳朵有血。买给父亲的安眠药也没有了。

2017年12月15日,大川被执行逮捕。

事件发生后,律师周平受法律援助中心委派,作为大川的律师为他辩护。他见过大川六七次,觉得他“憨厚、木讷、什么也不懂”。

公安局的笔录提到,大川有“送父亲一程”的想法,周平认为属于“帮助他人完成自杀”的行为。因此不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扬州市检察院作为案件公诉方在法庭上指出,帮助自杀是指他人已有自杀意图,行为人对其给予精神鼓励,使其坚定自杀意图,或者提供物质、条件上的帮助,使其实现自杀意图的行为。而直接动手杀人,即便是应他人请求而为之,仍不应认定为帮助自杀,而是故意杀人。

检方认为,嫌疑人的供述里,绳子穿过去系在床头这一动作,老人因左边身体偏瘫,仅用右手很难自行完成。另外,一个人除非借助重物外力或上吊自缢可完成自杀,否则在呼吸困难时出于求生本能,其自身的力量会本能地松开,很难把自己勒死。

根据宝应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书和照片证实,老人死亡原因是被他人捂压口鼻、勒扼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虽检出安定成分,但不构成死因。

在律师会见的过程里,大川一直在解释安眠药和红绳子的事,说是老人自己的意愿。

大川和周平说,他进屋后发现父亲奄奄一息,就用手在口鼻处“tang(一声)了一下”。在家乡土话里,这个词近似“摸”的意思。公安机关的笔录里写了“按”,他不识字,名字也不会写,也不知道如何确认。

“我用手‘tang’了一下,我就杀人了?”

周平认为,案子唯一的客观证据是尸体检验报告,其他环节只有口供。从整个卷宗来看,嫌疑人只有“按”这一个动作,属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他父亲有自杀意图在先,属于“多因一果”,建议从轻判决。

鉴于大川主动供述了当晚行为,有自首情节,案子也发生在家庭内部,被害人家属兄弟姐妹签了谅解书,检方认为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量刑建议在13至15年有期徒刑之间。

▲天平镇街头,一位老人费力地向前迈步。新京报记者陶若谷 摄

“照顾父亲,意味着不能打短工”

大川在看守所,已被羁押了7个月。

在兄弟姐妹五人中,他是长子,他没有儿子,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招了上门女婿住在县城,小女儿嫁到镇上。

素华是大川的小女儿,今年33岁,脸盘和嗓门都大。

对父亲的描述,她无法说出10个字以上的句子,“种地,打工,捞鱼,捞海(指虾、蟹)”。做完工有时到她家吃顿饭,喝上二两白酒,“从不提前打招呼,说来就来”。两人个把月见上一次。

父亲被带上警车时,素华就在旁边看着。她愣在原地,没有跟去,也没有和姐姐商量,“我搞不清楚,门也不懂”。

素华说,自从父亲被带走后,就一直没见过面。开庭前后,丈夫去过一次,回来告诉她,父亲比之前在家还胖了一点,但老喊头疼。她不知道病理上是怎么回事,觉得是“想不开的病”。

今年春节,素华没有回娘家,她不想回去。事情发生后,她害怕人多的地方。邻居说,头一个月素华一出门就围上一群人问东问西,她不吭声。有人讲出来,她爸爸把她爷爷杀了,她听了还是不吭声。

但在面对记者时,素华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他没有做”。

在村里,村民们的意见分成了两派。一些村民认为,儿子因为被拖累就杀死老人,违背了社会的伦理道德,“不严惩怎么行?”

也有人同情大川,84岁的周婆婆至今不信是大川杀了父亲。“老太爷是自己死的,儿子冤枉了,搞错了。”她和周围几个邻居觉得大川对父亲不错,去年10月份,老人住院期间大川一直在照顾。回家后,老太爷夜里闹人,叫儿子给他拿尿壶、抓痒。

在检察院的公诉书中,提及大川杀父的动机,有一句是:“照顾父亲,意味着不能打短工每天少挣一百元。”村民们说,每年10月和11月,正是收稻子、种麦子忙碌的时候。入冬后农活没的干了,大川就到鱼塘里做工,穿着皮褂皮裤,在冷水里捞鱼、抬鱼、弄水草,干一天挣100块钱。

“就算是真的,(大川)也是为了多苦(挣)点钱,可怜哪。”有村民说。

整个村子里,白天很难见到60岁以下的人进出。大川的一位邻居对记者说。这里10家有8家都和大川一样,六七十岁还在外做工,“能挣80是80,能挣50是50,只要还能动就一直做”。

平日里,大川的妻子书红在两三公里外的田里栽秧。

早晨5点出门,下午6点半收工,是她现在的谋生手段,一天下来挣70到80块。

“不打工干嘛,不要吃吗?”收工回来,她坐在院子中间低矮的台阶上,面无表情,几个手指头搓来搓去。四周的房顶把她围起来,她好像待在龙卷风平静的风眼里。

▲村里的邻居周婆婆今年84岁,丈夫早逝,儿女在外打工,一人在家独居。新京报记者陶若谷 摄

养儿防老

出了村,过了大桥,向北三公里是射阳湖镇。

镇上就一条主街,修车铺门口,五金店门口,寿衣店门口,到处坐着无所事事的老人,盯着外乡人陌生的脸。

射阳湖镇政府的王双负责全镇及下辖各乡村的民政事务,她介绍,射阳湖全镇9万5千人,65岁以上的老人有2万,大多是农村户口。他们的子女多数在外打工或居住在城里。

射阳湖镇政府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说,在他看来,六七十岁的年纪,在城里很难找到工作,但在农村可以打临时工,“现在三四十岁的没有人愿意干这个活了,老年人打一天工挣100块、120块,蛮好的。”

镇上一个小饭馆的老板娘说,每年中秋节后两三天,镇上的汽车站里,挤着背蛇皮袋子的务工者,六七十岁的很多,去苏州、无锡、上海。向南200公里,过了江阴大桥,“都是高楼大厦,工地多,好赚钱”。

在当地,“养儿防老”仍然是十分普遍的观念。

王双说,宝应县由民政局公办的养老机构全县只有一个,还有两三个民办的养老公寓。但这些都在县城。镇上只有敬老院,无儿无女或家庭特殊困难的才接收,属福利救助性质。

在各乡镇,400至500个老人中,只有大约100人能进敬老院,剩下的散落在各自家中养老,“农村人没有去养老机构的习惯。”王双说,从县里到镇上,目前鼓励民办养老院,“一张床位补贴1万块钱,省里市里给补助资金”。

村民们说,在养儿防老的大环境下,只能企盼儿女孝顺,老人健康。若遇到老人身体不好,又遭子女嫌弃的情况下,像大川家这样的悲剧就不可避免。

大家都知道的一个例子是,一位老人独身一人住在岸边的木船上。老人身体好时,到水塘里捞一点鱼虾到集市上卖。四儿一女虽然都不算穷,但没有一家愿意让老人跟自己一起住。船上没有电也没有水,冬天挨冻,夏天挨热。一到中午吃饭,住在不远处的儿子儿媳就送来一碗白粥,“粥不像粥,饭不像饭,再加点萝卜干,没见过别的菜”。

去年或前年的夏天,老人死了,没有人记得清楚日子。

▲天平镇河岸边,停靠着几艘木船。有老人曾住在船上,独自生活。新京报记者陶若谷 摄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主任贺雪峰教授认为,无论是儿子嫌老人拖累,不想照顾了主动杀人,还是看到父亲自杀没有施救“帮助自杀”,这都是一个悲剧。

贺雪峰在全国二十余省市做过农村调查,他认为不能简单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去解读这个悲剧,要放到我国农村目前实际环境中去看。

贺雪峰认为,瘫痪在床的老人,本人和子女都面临难题。子女承担了伦理的难题,“所以才有那句老话:久病床前无孝子。老人一边忍受病痛,一边还要承受他人‘何必拖累子女、不会做父母、不会做老人‘的言语,这样的情况下,有的老人或是子女就会做出极端的事情。”

(文中除周平律师、贺雪峰教授外,其他人均为化名)

(原标题:病榻上的“谋杀”)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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