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刑事律师,诈骗罪判刑十一年大概几年能出狱

时间:2022-10-26 03:49:09来源:法律常识

承办律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詹勇律师、姚振宇律师


01.一个不经意的吹嘘而引发的悬案

2014年,A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A市建院)院长N某,欲提升研究院的综合竞争力,其了解到Y某的B公司已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遂与Y某取得联系,并在Y某的帮助下成功让A市建院也升级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020年,N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查处。期间,其举报称Y某在帮助A市建院办理资质升级的过程中,曾谎称其与北京住建部领导有关系,并以打点为由索要50万的好处费,至今未予归还。在资质升级后,Y某还让其介绍了一个景观园林分包工程。

到案后,Y某承认其曾向N某虚构认识北京住建部的领导,所收取的50万已用于项目和日常开支,但拒不承认其行为涉嫌犯罪。后D市公安局以Y某涉嫌诈骗罪移送D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0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变无罪,可能吗?

根据四川省关于诈骗罪的具体数额规定,50万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标准,加之Y某不愿意认罪,也没有退赃、立功等从轻、减轻量刑情节。因此,Y某面临的将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Y某才深刻意识到案件的严重程度,并立即找到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委托詹勇律师和姚振宇律师作为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


03.绝处逢生 发现案件疑点

经过查阅案件卷宗以及与Y某进行的多次沟通,我们发现,在案关于Y某索要50万系用于打点关系的证据并不充分,因此,认定Y某构成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虽然,Y某在到案后曾承认其虚构了与北京住建部的关系,但在案证据无法证实N某支付50万费用的与虚构住建部关系之间存在因果关联。

1.在案证据中,只有N某在其笔录中将50万资金认定为“打点费”,系孤证,无法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N某明知帮助办理资质升级的报酬一般为100至200余万元不等,系行业惯例。且Y某与N某曾口头约定,Y某成功帮助办理该资质升级后将收取一定报酬,且强调该报酬收取的原则是无成果不买单。

3.N某与Y某均提到,该50万系由N某出借给Y某,待Y某通过项目经营盈利后再行归还,而还款条件至今尚未成就。

4.Y某与N某的妻子系同学关系,案件之前二人即存在借贷关系。

5.Y某曾多次明确告知N某并强调资质升级成功的关键在于制作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逻辑性,而非打点关系。


04.力挽狂澜 不负所托

在这个案件中,摆在Y某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认罪认罚,争取量刑上的优惠;二是坚持无罪,承担失败风险的同时,失去的将是唯一的从轻处罚情节。

辩护之路该如何抉择?

没有一丝犹豫,我们肩负着委托人的信任和希望,坚持了无罪辩护的思路。

为成功争取不起诉,我们将具体的辩护要点撰写成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并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多次沟通:

Y某在相关资质升级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而且有完整的公司团队,为A市建院的资质升级提供了实质性帮助。在没有给A市建院造成任何损失的同时,反而拓宽了A市建院的业务范围,为其带来高额收益。同时,Y某所承包的景观园林工程也是通过正常招投标所获取,而涉案的50万系Y某应当归还的未到期债务,对此,N某在出借资金时既已知晓。反观Y某的行为即没有违反诚信和道德,也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

在将相关辩护观点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交换之后,从交流谈话间的态度以及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我们虽已经看见了案件的转机,但仍不敢松懈。

仍然持续开展后续的相关工作,直到我们收到D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所做出的不予起诉决定书后,悬着的心才真正放下来。



后话.

刑事辩护其实就是一场博弈。若没有我们的介入,该案是否能够取得同样的结果,我不敢妄言。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穷尽每一项合法权利,寻遍每一丝有利细节”,这是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职责之所在。

同时,在看起来走进死胡同的时候,再努力一把,也许就是柳暗花明,这才是真正有温度的辩护。


作者简介: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是川内首家只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

由全国知名刑事律师成安博士担任首席律师,北京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各大知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共同组建创办。

深耕刑事领域20余年,承办刑事案件近5000件,为超10万名客户提供过刑事法律咨询和帮助。

找专业的刑辩律师,结果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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