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程序)拘传的执行程序

时间:2022-07-27 13:00:00来源:法律常识

程序执行
依据国家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之要求,公安部门逮捕嫌疑人理应提供逮捕证,并勒令其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摁手指纹;嫌疑人归案后,理应勒令其在逮捕证上填好归案时长;审讯完成后,应当由其在逮捕证上填好审讯结束时间;嫌疑人回绝填好的,办案人理应在逮捕证上标明。
依据最高法院法律条文第64条之要求,法院确定的逮捕,由司法警察实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逮捕时,理应提供逮捕票;对抵触逮捕的,可以用戒具;逮捕后理应在12钟头内审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逮捕程序流程的要求与其基本相同,但是规定逮捕后需要马上给予审讯。
标签: 程序(225)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