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3 16:14:5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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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一般是很难取保候审的,但是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一样可以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法律分析: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一般是很难取保候审的,但是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一样可以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1、相对刑拘满后的申请难度更大。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也存在取保机会。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嫌疑人家属有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即行为人被羁押之后,行为人的家属如果认为嫌疑人已经没有羁押的必要性,可以要求检察机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这是法律赋予家属的一项权利,为家属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所以,凡事需要自己去尝试,不要囿于取保候审可能性的大小,只要你提出来,就会有改变的可能,你不提,就几乎没有什么可能,既然国家已经赋予了家属这项权利,就是鼓励你去行使。
第二、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能性有哪些?
在“捕诉合一”的大背景下,作出批捕决定的检察官和行使起诉职能的检察官是同一个人,决定嫌疑人还有没有羁押的必要,仍然是这个检察官。
这就意味着,检察官之前既然选择了逮捕你,那就一定有逮捕你的理由,或者说你的犯罪行为符合逮捕的条件,如果在没有任何条件变更的情况下,再对你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将你从看守所里放出来,这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给人一种朝令夕改的感觉。
那么,如何才能说服检察官,变更强制措施呢?
1、增加新的从轻处罚情节。
比较典型的是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行为人与被害方在批捕阶段的时候,尚未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了以上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这就增加了新的从轻处罚情节,你根据这个情节,可以找检察官反映,那么,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是非常大的。
2、挖掘检察机关未发现的从轻处罚情节。
比如,嫌疑人在羁押期间,提供了他人涉嫌犯罪的线索,经依法核实后,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属实,其行为依法可以构成立功,那么,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
3、嫌疑人认罪伏法。
有一些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为了防止其逃跑或者串供,才采取了逮捕措施,如果经过家属、律师的努力,在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认罪了,且认罪认罚,那么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就不存在了,家属向检察官提出来后,嫌疑人被取保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
4、上级机关出台了一些新的司法政策。
这个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比如,目前,最高检一直在提“少捕、慎诉、慎押”,假如上级机关要求对已经办理的所有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审查,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均需取保候审,如果你知道了这个政策信息,然后再从你的角度,提出一些从轻处罚理由,那么,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
总之,现在的状况与批捕时的状况一定要有所改变,给检察官变更强制措施提供更多的理由,对于一些存在争议,检察官在作出批捕决定时,已经充分考虑到的因素,你就是提出来,也不会被采纳。
刑事案件涉嫌非法经营罪,且非主犯只是其到一个牵线搭桥作。涉嫌人又是初犯。现检察机关退回公安补充侦查,请问这个结段申请取保候审合适吗?刑事案件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大不大,你认为的原因是什么?
因为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拘留快到期前后,一般会呈送呈送检察院,申请逮捕嫌疑人。检察院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如果检察院不批准,公安局一般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开出释放证明,嫌疑人就可以回家待着。因为如果出现错抓错捕,检察院作为批捕的机关,可能就要承担错案追究的责任,而在批捕之前,办错案抓错人的责任在公安这边,所以逮捕是公安和检察院错案责任的分水岭。
通常情况下,逮捕之后,如果事实清楚,罪名成立,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从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之类的情节,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如果公安机关不批准,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旦人民检察院认可申请人的观点,就会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一旦公安机关收到这份文书,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采纳人民检察院的建议。
是否是初犯?在犯罪中起多大的作用?这些不能靠嫌疑人或其家属来讲,而是要通过公安机关侦查后予以确定。而本案办案机关进行了退查,说明某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在这种情况下,为避免串供、做伪证等妨碍诉讼的行为出现,办案机关一般也是不会对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这个阶段申请的话取保候审可能性不是很大。因为已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应该等待补查重报后再申请取保候审。因为不能肯定,补充侦查中会不会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如果取保候审了再发现应该批捕,就太折腾了,所以办案机关往往会等补查回来再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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