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9:24:22来源:法律常识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大过天。作为消费者,食品生产到底安全不安全咱也不知道,不过食品保质期咱们可要仔细看一看。毕竟,自己身体健康还是要自己先把关。
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千万别觉得大不了不吃就行了。如果你有过这样的经历,看到此篇文章可能就要唱一首“一千个伤心的理由”,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商家销售过期食品至少需要赔偿消费者一千元。有没有感觉自己曾经损失了一个小目标?
我们看一下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法》第184条规定,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然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般来说可以先和商家协商,把上述条文给他看,正常来说商家害怕被处罚会直接给予赔偿。如果无法协商,那就可以致电12315进行维权了。
注意,过期食品赔偿对食品价格没有限定,即使是1元过期食品,一样可以要求商家原价退款,并要求最低赔偿金额为1000元。另外要保留好过期食品、印有保质期的包装袋、消费小票等证据,维权可不是说说就可能达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