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1:28:20来源:法律常识
Round6
杨大妈:老吴啊,你劳动合同三个月前就到期了,我催了你十几次,你到底要不要续签?
老吴:催我?有吗?
杨大妈:你……你说吧,到底想干嘛?痛快点。
老吴:两个月的双倍工资和不续签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杨大妈:一直拖着不续签的人可是你啊,你......。
老吴:想我老吴精通公司制度,熟悉国家法律,从来都只有我不想签的合同,没有我签不到的合同。你有给我发续签通知么?
杨大妈:你……. 看来这个问题今天必须解决了(杨大妈一拍桌子)。呼叫杨美丽(杨美丽是杨大妈的AI小助手)
杨美丽:杨大妈,请问你是不是想知道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逾期未通知的法律后果?
杨大妈:是的。
杨美丽圈一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的规定可知,劳动合同期满,只存在一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