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2:23:0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交巡警华福大队民警在辖区内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经过民警的调查,发现该车系盗抢车辆。
8月23日,华福大队民警对巴福镇车辆违章停车进行摄像纠违,在西和路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未悬挂号牌,民警随即上前询问,车主邹某主动承认该车是自己所有。
但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邹某拿出驾驶证,并闪烁其词地说行驶证忘记携带。盘查经验丰富的民警立即将该车及其驾驶员邹某控制,随后,支援警力将人、车带回平台核实。
民警在进行核实时发现该车所有人康某早在2013年1月1日报案,称其摩托车停在永川区英井路被盗。
随后,邹某向民警如实交代,称自己是在永川区某镇从一名男子那里花了800元购得,没想到是盗抢车辆。邹某表示自己也很后悔,还是应该在正规店里边购买。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车辆交易时要谨慎,不要购买不合法的车辆,一定要通过当地车管所合法交易,更好地保护自身与他人的合法权益,否者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