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2:43:07来源:法律常识
“陈法官,谢谢法院保障我的临时居住用房需要,给了我生活的避风港,我们全家感谢你!”李某某的激动溢于言表。
鉴于李某某名下财产全部用于拍卖抵债,其向法院申请拍卖唯一住房安置费用,经过核实,法院依法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从拍卖所得划拨相应款项,以5-8年的租金作为居住用房安置费。
然而,
一天前,
李某某的态度还是这样的:
“我不出现,我看你们谁敢动我的房子”。
是什么,
让李某某的态度神反转?
基本案情
2014年5月,李某通过网贷通向工商银行循环借款共计400多万用于企业经营周转,名下唯一的公司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物,其儿子李某某为其借款作债务担保。借款到期后,李某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倒闭,借款也未能按约定归还,工商银行故将李某诉至法院。2016年2月,象山区法院对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李某、李某某和工商银行协商后自愿达成协议:由李某向工商银行分期偿还借款400多万及利息,李某某对以上借款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李某陆续偿还了部分利息后就不再继续履行法律义务,工商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对李某名下唯一的木业公司综合办公楼以近300万拍卖成交后,所得价款均用于清偿银行借款。
之后,法院不定期通过线上网络查控和线下传统调查的方式关注着被执行人李某及李某某的动向及财产状况,经该院调查发现,李某已没有其他的财产可用于偿还银行债务。而李某的儿子李某某作为债务担保人,还住在一栋300多平米的别墅里,没有履行担保责任,法院决定,对李某某名下房产进行拍卖处置。
2019年9月,象山区法院在淘宝网发出房屋拍卖公告,公告期满后,房屋大门紧闭,丝毫没有自觉腾房的迹象。2019年10月,李某某名下的别墅以150余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在执行法官的再三劝说下,李某某将大部分家具搬离别墅,却迟迟不肯交房,为维护竞买人的合法权益,象山区法院决定对李某某名下的别墅进行强制腾房。
主办法官陈一铜通过电话耐心的向李某某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案情及下一步对该房采取的处置措施,要求其配合执行,但李某某却以没地方住为由故意拖延、拒不配合。还放话法官:“不是我借的钱,我不同意你们强制处置我的房子,我也不会到场!”
陈法官回应:“你作为债务担保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一再规避执行,房子的拍卖公告期已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如果你执意从中阻拦,构成拒执罪,法院可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3月26日,2小时,130公里,主办法官陈一铜带领执行干警马不停蹄的驱车前往涉案标的地荔浦市,在社区负责人、申请代表人、房屋物业等有关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开锁公司人员开锁后,干警对室内所有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对强制执行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拍照并保存证据,经过3小时不停歇工作,法院依法清空了被执行人的别墅,顺利完成腾房交付,案件得以执结。
“在疫情防控期间,异地执行风险很大,但是为了维护我们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们冒着风雨过来,及时执行兑现,必须给你们一个赞。”申请代表人说。
自3月20日全市开展“集中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专项行动以来,象山区法院共拘传、传唤 58人次,20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向27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执结各类案件32件,兑现执行标的款723.74万元。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拒不履责,下落不明的规避行为敲响警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