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4:49:17来源:法律常识
湖南浏阳一位81岁老人,她叫杨积云,30年前曾经是湖南省浏阳市第十五中学的教师。退休后,她跟着儿女到外地生活。如今杨老师回到故乡居住。
不久前的一天,杨老师在整理物品时,发现抽屉里有一张花名册,是30年前她班上的学生。她兴奋地拿起花名册一个名字一个名字的读,点到的每个学生恍然间都“站”到了她的面前。
当她读到龚某时,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来,她记得那是初中二年级下学期时候,他收到学生龚某交的学杂费,好像需要找回几十元零钱,可是上课铃声响了,她起身去教室上课,后来竟然把这件事给忘了,龚某始终也没有提醒老师。
三十年前的往事清晰再现,杨老师觉得愧对学生,她不能欠学生的钱,一定要把这个钱还给学生。
可是,怎么才能找到龚某呢?她问了好多同事,都不知道龚某在哪儿,杨老师想到一句话:“有事找警察”,她来到了派出所寻求帮助。
浏阳市公安局淮川派出所民警见到累得气喘吁吁的杨老师,让她坐下来慢慢说,只见杨老师始终念叨着龚某的名字,说在家翻看工作记录本时发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她教初二时有笔学杂费的找零没有返还给学生,现在到处找这个学生,要把钱还给他。
根据老人提供的信息,民警几经努力,终于拨通了龚某的电话。
龚某接到电话,听说有人欠了他的钱,如今要还他钱,就吓了一跳,以为这是电信诈骗,当时就挂掉了电话。
后来派出所民警亲自找到了龚某,于是一场久违的师生见面会在派出所里进行。
龚某变化太大了,一时杨老师没有认出来,而龚某却一眼认出了自己的老师,他很惊讶,老师没有变样子,只是年纪大了,比以前苍老了许多。
两个人确认后,紧紧抱在了一起,杨老师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找零钱,这一忘就是几十年,如果再找不到你,我真的要遗恨终生了。
龚某说,哪有的事?我不记得了呀。老师,您记错了。
杨老师却坚信没有记错,是欠了他钱,只是不知道是50元还是100元,这么多年加上利息也不少了,杨老师要还给学生500元钱。
龚某说什么也不收,杨老师说,小龚,你就了却老师这个心愿吧,我千辛万苦找到你,就是为了还你钱,你不收我心里会不安的。
在杨老师的坚持下,龚某只收了200元,剩余300元,杨老师以龚某的名义捐给了当地敬老院。
杨老师还了学生的钱,长出了一口气,好像终于卸下了一个大包袱,以前忘记了也就忘记了,一旦想起来这件事,她就觉得学生可能一直在埋怨她,家长也会觉得她做得不对,这种行为简直不配做一个老师,心里就特别难受,所以一定要把这个钱还上。
杨老师说,如今找到了小龚,很高兴,假如找不到,她会一直找下去。
龚某也很感动,老师还是从前的样子,这件事也深深教育了他。他今后会一直跟老师经常联系,这叫重续师生缘。
后来,龚某还专门到老人家里看望老师,还联系上好几个当年的同学,跟老师一起吃了饭。
杨老师的行为是不是有点“轴”呢?如果是轴的话,这种轴也是值得点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