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5:08:3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南宁晚报
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黄朝赓)南宁市五象新区某楼盘的施工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工程发包方某公司如数支付了工程款。然而,邯郸市某劳务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却以工程发包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进度款为由,无故拖欠韦先生等46名务工人员的工资共计183万元。昨日,记者从南宁警方了解到,劳务公司代表被约谈后,支付了160万元工钱,余下的欠款将于近日付清。
工程发包方某公司在南宁市五象新区承揽到某楼盘的施工项目后,将部分住宅楼主体结构及部分装修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2016年3月,劳务公司招用韦先生等务工人员进场施工。
去年12月,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然而,韦先生等46名务工人员却迟迟拿不到工钱。刚开始,劳务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诺,过几天就发钱。但后来,劳务公司相关负责人一直失联。今年1月28日,韦先生等人来到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举报。据统计,韦先生等46名务工人员总共有183万元工钱被拖欠。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工程完工后,工程发包方某公司已经向劳务公司如数支付工程款。那么,这笔工钱是不是被挪作他用了呢?
6月12日,南宁市人社局制作《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劳务公司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然而,劳务公司法人代表以逃匿、躲藏、更改联系方式等手段不配合调查,拒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存在欠薪逃匿情形。
8月21日,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案件移送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处理。鉴于该案件涉及人数多、数额大、拖欠时间长,民警走访询问相关当事人后,联系到劳务公司代表刘某昌,向其说明恶意拖欠工资带来的后果。8月25日,刘某昌被警方约谈。
经过办案民警和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的教育,刘某昌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通过转账方式向韦先生等46名务工人员发放所拖欠的工钱,共计160万元。其余款项,刘某昌向执法人员承诺,将于近期全部支付到位。
在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办公室里,务工人员陆续接到工钱入账的手机短信。被拖欠半年多的工钱拿到了,韦先生等务工人员连连向执法人员致谢。
“务工人员如果遇上恶意欠薪,应该保留证据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求助。”据执法人员介绍,接到报案后劳动监察部门将协调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且达到立案标准,劳动监察部门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