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5:17:2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开封市尉氏县法院洧川法庭调解了一起因逾期还款引发的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7月,原告石某从被告朱某处购买解放牌车一辆,车价146300元,首付8500元,并签订合同一份,约定剩余尾款分34期支付,每月26日前向朱某银行贷款指定账户汇款4053元。2022年7月26日,因石某醉酒,车款延迟到了28日进行了支付,事后,石某也第一时间向朱某进行了解释,但朱某依旧将车辆强行开走,不予归还,石某认为,自己一直以来按照合同履行,按时偿还案款,本次只是因醉酒关系晚支付了一天,就被朱某强行开走。期间石某多次与朱某联系协商,朱某均以违反合同为由拒绝归还车辆,石某无奈之下,将朱某起诉至尉氏县法院,要求对方归还车辆。
洧川法庭庭长李英接到案件后,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归纳双方诉争焦点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李英便通过释法,引导双方当事人冷静、理智解决纠纷,并提出解决方案。最后在李英的悉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石某向朱某支付20000元保证金,朱某将车辆归还,如能保证按期还款,保证金可在最后几期抵充剩余车款,若石某再次发生逾期支付,朱某不再退还保证金。最后,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至此本案圆满结案。
人民法庭是解决基层纠纷的重要力量,是化解百姓矛盾的前沿阵地。尉氏县法院洧川法庭通过学习枫桥法庭的先进经验,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大力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以多元调解、源头治理等方式来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温情。(马腾)
供稿:尉氏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