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5:40:29来源:法律常识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8月25日讯“原告和被告对今天的调解结果还有没有异议?双方签字后结果将具有法律效应。”25日上午,一场庭审在武昌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展开。一声锤响,武昌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易万昕敲下区法院入驻调解中心化解纠纷“第一锤”。
据了解,2020年10月,卢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朋友陈某借款7万元,承诺借期3个月,月利率1%,并出具了借条,但借款期限届满后,卢某未按约定还款,陈某多次催要未果后,于2022年8月23日起诉至武昌区法院。
易万昕说:“该案法律关系较为明确,争议标的不大。接到案件后,区法院迅速启动小额诉讼快速解决通道,一方面委派入驻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另一方面安排入驻法官开庭排期。”
9点半,庭审开始。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等环节,仅半个小时,双方当事人就达成偿还协议:卢某于9月30日前归还陈某本金7万元、利息1万元,同时承担诉讼费用。武昌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仅用3天时间就解决了困扰当事人近2年的纠纷。
据介绍,今年7月,武昌区法院采取法官工作室+专业调解组织的形式,入驻武昌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就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商事纠纷等开展多元化解纷工作。
“我们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半径,将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融入武昌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格局之中,推动形成了‘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分层递进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易万昕介绍,今后,武昌区法院将强化与基层共建单位、调解员以及基层治理融合,提升调解成功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长江日报记者覃柳玮 通讯员吴迪 孙峰)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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