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5:42:28来源:法律常识
自从网贷盛行,从一开始大众称赞到人人皆怕,不过短短几年时间,一个行业就由极盛到衰落。
对于网贷,大家是什么印象?
有优点,放款快,申请方便。
有缺点,利息高。
马云曾直言不讳地指出,P2P网贷根本就是有网页的非法集资。
是的,大多数网贷借着P2P的概念,放着名副其实的“高利贷”。只有少数正规的网贷利息在法定范围之内。
一边以高息诱惑吸纳存款,一边以高利放款给借款人,平台再从中获利。
高利造成借款逾期,平台逾期率增高,导致平台暴雷,非法催收致人死亡等等新闻频频见诸报端。
渐渐地,很多借款人都知道套路贷是不用还了,但是平台暴雷后,借的钱要不要还呢?
根据2019年新规,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可以不用还!
01
“变相利息”可减免
《纪要》规定,在贷款合同纠纷中,如果借款人认为贷款机构以手续费、服务费等名义变相收取利息,或是相关收费不合理,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借款人用不用还款,或是酌情减免部分费用。
网贷平台为了避开36%这条红线,会以各种名义去收取费用,比如手续费、保险费、砍头息等等,这些统称为综合利息,只要加起来超过36%的年利率,超过的部分就不用还。
即使已经还了,也可以收集相关资料要求对方返还。
不过如果年利率在24%以下,是必须偿还的,至于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部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偿还。
如果你愿意还,法院不会反对;如果你不肯还,法院也不会支持借款人向你索要。
02
“高利转贷”不用还
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项《纪要》,其中规定,民间借贷的资金必须是出借人自有的,对于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然后转贷给借款人的高利转贷,应当认定借贷行为无效。
对于“高利”的定义,《纪要》也有明确指出:只要是出借人通过转贷这一行为获得了利润,就可以视作是“高利转贷”。
这就属于“高利转贷”,合同是无效的,钱也不用还。
03
“套路贷”不用还
什么是“套路贷”?
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
比如在一家平台借了网贷,但是还不上,催收人员推荐另一家平台借款,来偿还这家贷款。
比如臭名昭彰的714高炮,借款1000元,到账700元,7天后还款1200。
这些就属于套路贷。
套路贷本身就是违法的,签订的合同无效,债务也不受法律保护。记住,套路贷一分钱都不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