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5:51:53来源:法律常识
10月8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提问,10月初,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第101届执行理事会审议批准了2022年以后在华日遗化武销毁计划。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毛宁指出,日遗化武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长期以来对中国有关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中方一直敦促日方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两国政府备忘录的规定,早日干净彻底销毁在华日遗化武。相关销毁计划已经三次逾期,即将面临第四次逾期,日方的履约情况无法让中日两国人民和国际社会满意。
10月4日至7日,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举行了第101届执行理事会,会议期间审议批准了中日双方提交的2022年以后在华日遗化武的销毁计划。
毛宁表示,这体现了国际社会对日遗化武处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中方对此予以积极评价。中方强烈敦促日方践行对国际社会和中方的政治法律承诺,全面完整准确落实新销毁计划,并依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两国政府备忘录的规定,为此匹配资源,加大投入,全力推进销毁进程,早日干净彻底地清除日遗化武的遗毒。
(原标题:外交部:在华日遗化武销毁计划已三次逾期,即将面临第四次)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刘晓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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