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6:03:04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记者李欣)日前,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截止8月19日,呼伦贝尔市有1800名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令第139号):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及事故的,不需要审验。凡被记分且不满12分的驾驶人需要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参加学习审验,逾期不审验的,系统自动将驾驶证状态变为“逾期未审验”,逾期一年以上不换证的,系统自动将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可恢复”,再超过两年仍不换证的,系统自动将状态变为“注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逾期不参加审验、逾期未换证仍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被注销仍驾驶机动车的,还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为切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已将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的重点驾驶人信息进行曝光,驾驶员自觉、尽快到交管部门参加审验或办理换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