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8:11:07来源:法律常识
“税务部门‘首违不罚’政策太人性化了,本来是来交罚款的,考虑是首次违反,让我免于处罚,这种柔性执法方式很暖心。”赣州市章贡区沙石建筑工程公司办税人员邱先生说。
原来,日前赣州市章贡区沙石建筑工程公司办税人员到我区办税厅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因工程时间较长导致其逾期反馈。税务人员通过金三系统查询到该企业此类事项属于首次违反,违法行为轻微,符合“首违不罚”政策的执行范围。企业在期限内改正后,赣州经开区税务局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自今年4月1日起,赣州经开区税务局将落实好“首违不罚”制度作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办税厅公告栏、税企微信群、宣传辅导等形式将政策及时宣传到每一名纳税人,对存在纳税申报、发票缴销等10项轻微税收违法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纳税人予以“首违不罚”。截至目前,赣州经开区税务局已办理 “首违不罚”案件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