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8:56:48来源:法律常识
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行为,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对《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商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一、重点内容解读
重点内容解读:
1、再次明确商业承兑商票签发人的资质要求(具体见下面详细正文),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付款能力。
2、贴现的持票人票据要依法合规取得,贴现应具有真实交易关系。
3、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最高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该承兑人总资产的15%,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承兑人存款规模的10%。进行风险把控。
4、商业承兑汇票承诺付款日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加强监督管理,银行以及银保监会对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进行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对再贴现进行监督管理。
商业承兑汇票的逾期和拒付一直是很多中小企业都会遇到的问题,尤其是这两年,房地产行业的下行,出现大量的逾期拒付商票,对整个产业链上下游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二、分主体解读
此次《商票管理办法》的修订稿内容包括总则、承兑、贴现和再贴现、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监管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八个章节。
针对商票承兑和贴现再贴现中主体身份来进行解读。
1、出票人
发票人也就发票的企业需要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具有付款的能力,两年内未出现6个月以内3次以上付款逾期。这个是主要的新变化。第一个新变化要求的经营状况和支付能力是一个比较弹性的要求。
第二个要求没有没有逾期和拒付的情况,在网上第三方数据查询很容易查到很多企业都是存在商票逾期兑付的情况。而且随便一家企业的商票逾期都是千万起步。
数据均来自:上海票交所以及民间免费小程序【票眼】
现在越来越多的无良企业逾期拒付商票,也是这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修正的重要背景原因。
2、持票及收票人
新修正的《商票管理办法》中强调“持票人以及收票人要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交易关系。”
《商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擅自从事票据贴现的,依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与之前九民纪要中规定的“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的,该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发现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当事人以"贴现”为业的,因该行为涉嫌犯罪,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总结就是不管现在是不是民间贴现交易,还是以此为业,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3、票据经纪金融机构
票据经纪机构应为票据业务活跃、市场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且有独立的票据经纪部门和完善的内控管理机制。
是指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前,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转让至具有贷款业务资质法人的行为。持票人持有的票据应为依法合规取得,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除外。”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是票据转让,那就都是贴现,而有资格收票做贴现的,必须是有贷款业务资质的法人。
而这个有贷款业务资质的法人,肯定不是民间的金融机构,和从事相关金融服务的企业,一定是获得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许可的机构。
三、办法意见说明及反馈
提出反馈意见以及方式的渠道如下: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
此次央行和银保监会的联合发文主要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一个为持票人维护个人合法利益的一次立法机会,所以持票人过往遇到过什么问题,这次都是一个好的反馈机会!
重点了解此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以及内容。早了解早知道,具体明白了拟定新变化,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期待商业承兑的进一步规范,可以让持票人多一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