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0:02:47来源:法律常识
金三个人所得税申报模块数据也会逐步实现全国共享,同时对于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凡通过系统办理业务,如代开发票,信息进入金三系统,就能实现数据信息共享比对,比如你在不同的两个地方获得收入,两个地方的税务局就都知道了,如果你的年收入超过了12万元,要及时申报,别自己还不当回事,等税务电话上门就晚了。
各项所得的年所得如何计算呢?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及附加减除费用的收入额(每月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及外籍个人附加减除费用每月13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3.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4.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
5.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各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再按各合伙人投资比例分别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再按投资比例分别计算。
6.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计算。
7.财产转让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即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8.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除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年所得以外,还应同时按以下规定计算年所得:
①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②财产租赁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③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据此计算年所得。
④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⑤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业投资的,纳税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
上述年所得计算口径主要是为了方便纳税人履行自行申报义务,仅适用于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年度自行纳税申报,不适用于个人计算缴纳税款。
对于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来说,请务必从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