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搭售还不按时交车 车商卖车太霸道

时间:2022-11-12 11:26:57来源:法律常识

热销车的行情总是很紧俏,有时候买车过程中遭遇的“霸王条款”实在让人气愤。近期,有消费者向记者投诉,车商看中他着急提车的心理,不仅强势地在卖车时捆绑上牌、保险等销售条件,就连原本承诺好的交车时间也一拖再拖。面对如此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消费者有时候竟无可奈何。到底实情如何?消费者在买车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记者对相关现象进行了暗访。

状况1:交车期已到却无法交车?

陈先生在今年7月中旬订购了一辆需要额外“加价”的热销日系轿车,按订车合同约定到了三个月期限的交车日期,车商却告诉他因为车源紧张,还是无车可提,甚至告诉他:如果想马上提车,可以从外省调车,而产生的运费需要买家承担,陈先生得额外支付一笔4000元左右的“运输费用”。这下陈先生不愿意了,“当初订车的时候,我就是宁愿不加1万元的加价费用,也要等三个月提车才下的订金。如今到了约定提车时间,却还要支付合同外的费用,这不是变相加价么?实在难以理解!”而4S店却告之:车源不足是厂家供货原因造成的,自己也是被动方,消费者如今着急提车,所以才想办法从外地调车,但运输的费用也造成了额外的成本支出,为此消费者应该承担一部分。如果陈先生不要这辆车了,可以退还订金。对此,陈先生表示不能接受——按约定等了三个月,如今却要退订不交车,4S店应履行违约责任,双倍退还订金。为此,双方争持不下,陈先生与4S店进入了僵持阶段。

[律师说法]

对于案例中的陈先生的遭遇,在时下热销车的买卖中似乎并不少见。广州君信的周律师表示,购车或订车合同分为几种。若购车或订车合同写明了交车日期,就在消费者和4S店之间形成了一个附期限的合同。按照《合同法》规定,约定了期限的合同, 期限到达时合同生效。如果未能按时交车,则违约方在4S店。但消费者是否能获得双倍返还订金,还要看在订车或购车合同中对违约情况是否有明确的附加约定。在实际销售中,如有的4S店在合同上注明了“逾期未能交车,则退还订金”一类说明,即消费者在签订合约时已同意按照4S店约定的赔偿方式进行,就无法在4S店违约时解除合同,再主张双倍赔偿订金,按照约定,4S店就只能退还原本订金金额。还要注意的是,“定金”“订金”一字之差后者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周律师表示,如陈先生的遭遇,关于交车违约责任的赔偿和交车问题,主要看当初双方在合同上如何约定,交车问题则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得走法律途径,如起诉等。

[消费建议]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建议:对于需要长时间等待的车辆,消费者在预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首先,如果是广州号牌指标,有半年的有效期,所以在与经销商签订购车或订车合同的时候,要写清楚具体交车时间。其次,一定要明确违约时车商需要担负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注明,可能会出现车商不愿意交车,也不愿意退订金,消费者只能被迫无目的的等待,导致“钱车两空”的境地。

状况2:提车必须要购买全险和上牌?

今年9月中下旬,杨小姐在英菲尼迪番禺某4S店预订了一辆30多万元的国产豪华轿车,由于优惠多达近6万元,杨小姐觉得抵买,也没多想就签订了购车合同,支付了3万元订金。10月初,4S店告诉她有现车可提,杨小姐按照约定时间去提车,准备交全款。结果接待的销售顾问却告诉她,必须要在4S店上牌,杨小姐还要交付4000元上牌费才能提车过户,并强调:这是集团的规定。

杨小姐很气恼:“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我一再询问销售顾问还有没有其他费用,销售顾问跟我说没有。现在等到交车的时候,却突然指着合同上模糊不清的一行字,告诉我还要给上牌费,不给就不能交车,也不能退订金。”对于合同上突然增加的条款,杨小姐不能理解。她表示,不仅销售顾问当时没有特别说明,也没有留意这行字是什么时候增加上去的。杨小姐自己很熟悉上牌流程,自己去车管所上牌只需要300元左右,4S店喊价4000元太贵了,而且还是强制捆绑销售,让消费者非常被动。

记者随后联系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则以“这是厂家政策规定”为由回答。该人士指出,英菲尼迪厂家今年年初就有相关销售政策规定,经销商的所有业绩考核要与上牌量挂钩,并同意推出了较高的优惠幅度,消费者购买相关新车就必须要与上牌捆绑。“我们的合同中有注明,也许是杨小姐没有特别留意。”

[律师说法]

对于购车时4S店捆绑搭售相关业务,额外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周律师表示,一旦销售方在合同里已经注明,消费者也签字认可,从法律上来说已经构成双方认可的买卖约定。杨小姐这种状况,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上牌费,一旦不履行约定,车商有权认为杨小姐违约不退还订金。“除非杨小姐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车商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额外增加了附加条款,同时,有现场的录音或视频等证据,证明车商没清晰地向她告知并说明增加的条款内容。”他指出,消费者购车时签订的购车或订车合同内没有标注的事项,如车商只是口头上承诺的条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消费建议]

在签订购车合同时,消费者不要因为巨额的优惠幅度,就盲目大意。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近期对汽车经销商的调查报告指出:消费者对于车商需要额外加收的项目,尤其是车贷手续费、是否必须包牌、是否必须购买全险等都要咨询清楚,并清晰写明在合同上,再三确认再签字,才能支付定金。

记者调查:热销车“捆绑搭售”成常事

捆绑上牌费、店内买保险,如今已经是4S店销售新车时的“套路”。记者近日在多家汽车4S店发现,一些供给紧张的部分热销车型,消费者如果想尽快提车,纠结得被迫接受汽车经销商“买车搭售保险”、“买车必须店内上牌”、“买车搭售汽车精品”等附加条件。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调查当中,许多遭遇“搭售”潜规则的消费者,为了能顺利买到新车,常常选择沉默。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汽车4S店的乱收费项目的“重灾区”主要集中在:上牌费、强制购买全险、搭售精品和车贷手续费上。即便是同一品牌,不同店的做法也是不一样的。记者假装要买车,先去了A店咨询了陈先生想购买的同款热销日系轿车。因为热销价上车源紧张,该款新车在该店甚至无展示车辆。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现在预订,快的话过两天就可以给车,但是因为该车型已经加装附带了“1.2万元的精品配置和增值服务”,所以只能加价出售。记者从销售口中获悉,所谓的加装项目,大多是无钥匙进入、汽车膜、护泥板等常规内容。随后,记者来到同品牌的另外一家销售店B店,B店的销售人则告诉记者,下个月会到一批新车,但是没有加装的“普通版”,想要提早提车,需要加价1万多元安装指定的套装。对于五花八门的“加价”搭售,记者咨询生产厂家客服时,对方表示出厂车型并没有加装项目,都是4S店行为。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表示,汽车消费市场长期存在消费者“加价买车”、“买车搭售汽车精品”等问题,尤其是在热销车型或者特价车型上,不少汽车消费者都有“被搭售”的不愉快经历,除了搭售服务外,所捆绑销售的零配件或精品往往超过原有价值。广州零配件市场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4S店所搭售的配件平均比配件市场上贵3倍到十倍不止。以车载DVD导航为例,一款市场价为1500元的产品,成为新车搭售销售的精品后,就变成“价值6000元甚至更高”,甚至很多都是杂牌产品,质量无法保证。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