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2:09:28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10月10日,汉阴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多方联动协调顺利执结一企业拖欠欠款600余万元的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取得的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6年7月申请人王进分三次共借款517万余元用于被执行人安康达强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并约定了利息。期满后被执行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申请人遂起诉至汉阴县人民法院,本案经汉阴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达强公司支付申请人借款5176000元及利息共计60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安康达强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义务,王进遂向我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在汉阴县月河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有应收的账款,执行干警立即和管委会沟通将该公司收账款账户予以冻结。后又了解到被执行人安康达强有限公司资产已过户处置,处置资金交由月河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保管,但因资金处置到账手续繁琐,程序麻烦,该笔资金迟迟没有到位,申请人多次上访认为月河工业委员会故意拖欠不给,被执行人也多次上访,要求扣除执行款后余款需立即支付给达强公司。汉阴法院执行局局长唐志刚多次和县上有关部门联系、并和月河管委员工作人员一起进行沟通协调,经过几个月的努力,该公司的资产处置款终于审批完成,支付给了月河管理委员会,在月河管理委员的配合下,将600万余元直接扣划至汉阴法院专款账户,据此本案顺利执结。
自2019年以来,汉阴法院执行局受理的企业拖欠大标的欠款的案件明显增多,因公司经营不善停业、倒闭给此类案件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本案的执结,既是给执行干警的一个鼓舞,更是给外界一个证明,只要有可能,执行干警一定会千方百计、不屑余力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保障,因为,执行!我们从未退缩!(本案当事人系化名)
作者: 陈喆
编辑:李思科 值班主任: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