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2:53:40来源:法律常识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某县乡村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采 购 人:某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
2021年 9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7
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须知正文 10
一、总则 10
二、招标文件 11
三、投标文件 13
四、投标 17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19
六、中标信息公布 20
七、合同签订 22
八、其他规定 23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6
1.资格审查主体 26
2.资格审查 26
3.资格审查结果 27
4.其他 27
附表1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28
附表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29
附表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30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31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31
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 34
1.评标方法 37
2.评标程序 37
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7
4.澄清有关问题 38
5.比较与评价 39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0
7.编写评标报告 40
8.评标报告复核 40
9.停止评标 41
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41
表1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42
附表2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43
第五章 采购需求 53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66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66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68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5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76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77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88
受某县公安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某县乡村雪亮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某县乡村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委托代理编号: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最高限价: 元
7、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编码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01
A02091
某县乡村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1
祥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社保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3)参与本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4)提供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近三年内类似业绩(如有)。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 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A、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先在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的交易平台注册,并携带登记备案资料前往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证书(CA咨询电话: ),并绑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2)登陆平台,点击进入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申报——投标企业,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保存,签章,完成企业信息入库。
(3)在 2021年 月 日上午9:00至2021年 月 日17:00,点击“项目信息——政府采购”找到投标项目,点击查看,进入项目页面点击右上角“购买标书”按钮,下载标书及相关资料;
(4)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公司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投标企业资格。
B、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月 日上午9:00至2021年 月 日17:00时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 。
(3)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还应携带“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三套(加盖公章)。
(5)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公司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投标企业资格。
C、获取招标文件成功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日前到采购人处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交纳方式:投标人在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证书( CA咨询电话: ),通过CA证书登录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随机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获取的保证金子账户,有多个包的项目,每个包分别获取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分别转入各个包独立的子账户;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 2021年 月 日9时 30分。(保证金到帐是指实际到达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4、交纳保证金后必须登陆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栏,通过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
5、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 。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9时 30分
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9时 30分
开标地点: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仪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某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某县公安局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某县乡村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第2.1款
采购人
某县公安局
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第2.6款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3.2款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第6.2款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
二、招标文件
第7.2款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 月 日9时 30分
第8.4款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设备参数标注“▲”的条款总计负偏离≥5项做无效投标处理。非标注“▲”的条款总计负偏离≥10项做无效投标处理
第10.1款
指定的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三、投标文件
第14.1款
投标报价的规定
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
第14.5款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第15.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1、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第15.1(3)项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第17.1款
投标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
第18.1款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交纳方式:投标人在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证书( CA咨询电话: ),通过CA证书登录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随机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获取的保证金子账户,有多个包的项目,每个包分别获取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分别转入各个包独立的子账户;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1年月 日9时 30分。(保证金到帐是指实际到达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4、交纳保证金后必须登陆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栏,通过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
5、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 。
第19.1款
分包
不接受
□ 接受
第20.1款
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副本份数
陆份、电子文件壹份(u盘)
四、投标
第22.1款
开标地点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5.2款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价格、保证金到账情况等。
第26.1款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第27.1条款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7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2人,评审专家5人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29.2款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30.5款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采购人:某县公安局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七、合同签订
第32.1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八、其他规定
第36.1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第37.1款
其他规定
/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5服务是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6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保密
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6.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8.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8.3招标文件中用“ ”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8.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9. 询问
9.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更正公告。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10.4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应及时关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11. 投标语言
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 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五、投标函
六、分项报价表
七、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八、采购需求偏离表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十、近三年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一、技术方案及采购需求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3.2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应单独装订成册,不得混装在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投标人应承担装订失误所产生任何后果(如“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装订在“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3.3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资格审查索引表应置于“资格证明文件”的第一页,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应置于“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第一、二页。
13.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 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
1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设定最高限价的),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4.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且不接受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按本章第23.1款要求标注“修改”或未书面声明哪个有效的,其投标无效。
14.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4.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清单报价表”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修改,影响投标报价评审,其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15.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并按本章第13.2款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中。
(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从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
15.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5.3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6. 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3 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采购人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17. 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7.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8. 投标保证金
18.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9.分包
19.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9.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9.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20. 投标文件的签署
20.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中存在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若纸质版文件与电子文档中存在不符的内容,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20.2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并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文件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20.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其投标无效。
20.4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以下列要求进行密封包装:
(1)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将其正本和副本装入标记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的密封袋中进行提交;
(2)投标文件的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将其正本和副本装入标记为“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密封袋(箱)中进行提交;
(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装入标记为“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密封袋中进行提交。
21.2投标文件密封袋(箱)上应标注内容: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2)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代理编号,如果采购项目分包招标的,还应注明投标的包号;
(3)递交至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4)“在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
(5)投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22. 投标截止期
2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7.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开标地点。
22.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本章第21.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2)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
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21.2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4. 串通投标行为
2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 开标
2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5.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6. 资格审查
26.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6.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7.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7.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8. 评标
28.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9.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9.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 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30.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0.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0.3本章第30.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4本章第30.3款所称“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是指: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址购买招标文件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是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5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并应以直接送达(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0.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0.7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0.8质疑函按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s://www.falvchangshi.com/img/20221112/mlfjuq5yu2y style="text-align: left;">30.9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30.10质疑人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1. 签订合同
31.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1.4中标合同将在法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2. 履约担保
32.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2.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2.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4.政府采购政策
34.1优先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4.2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4.3价格评审优惠:
(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4.5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4.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按第六章第三节“投标分项价格表”格式提供相关报价。
34.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4.1款、第34.2款、第34.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
(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4.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35.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5.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5.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6.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7.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资格审查
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2除第二章第15.1款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1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4.1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第二章第15.1(2)项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第二章第15.1(1)项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第二章第15.1(1)项
4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二章第15.1(2)项
5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第二章第15.1(3)项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
第二章第15.1(4)项
7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第二章第15.2款、本章第2.4(3)项
8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本章第2.4(2)项
9
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第18.1款
10
投标报价
第二章第14.2款
11
资格证明文件的装订、签署、盖章。
第二章第13.2款、第20.2款
12
授权代表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第二章第20.2款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采购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日期:年月日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合格投标人名称
采购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2款
评标因素和标准
见附页2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4.2款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的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第5.2款
价格评审优惠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 %。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提供或填写存在不实情况,视为放弃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第5.4(2)项
优先采购
一、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
否
二、
是,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
否
三、
是,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
否
第5.8(2)项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
得分相同的规定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的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委托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5.9款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视图库软件
注:优先采购加分的详细计算规则见第二章第34.5款、第34.6款规定。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项目
名称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总价
30分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经过政府采购政策扣除以后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即: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
部分
50分
产品配置与技术参数
20分
投标技术指标及参数(20分)
1、以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指标为基准,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计20分。
2、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条款中重要技术条款,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原厂商公章证明,如应答时缺漏项、描述不清、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则做负偏离处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负偏离≥5项做无效投标处理。
3、非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条款中一般性技术条款,如应答时参数缺漏项、描述不清或低于采购参数要求,则视同负偏离处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负偏离≥10项做无效投标处理。
4、“技术参数要求”相同的软硬件产品同一参数不重复计分。
产品先进性
15分
所投“互联网视频图像汇聚平台”(5分)
(1)“互联网视频图像汇聚平台”的软件产品原厂商具有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具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
(2)“互联网视频图像汇聚平台”的软件产品支持根据用户业务需求,在基础目录基础上创建更有业务针对性的业务目录,支持自定义新建及修改业务目录的名称、关联资源类型及关联目录标识,并支持针对业务目录进行修改、编辑、排序等管理。
(3)“互联网视频图像汇聚平台”的软件产品B/S端,支持级联管理,支持配置数据级联上下级域,并支持查看下级、本级及上级域的运行状态(在线状态及跨网域情况等),支持资源及数据级联共享,支持将本级域或下级域中的卡口、人脸点位、人体点位资源共享给选中的上级域,支持名单库级联共享,支持将本级名单库下发至下级域,并支持查看下发状态
第1项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著作权人公章,第2、第3项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原厂商公章证明,3项全满足的得5分;满足2项的得3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所投视频图像信息解析系统(5分):
1、系统应提供人脸比对查询接口、命中结果查询接口、人脸检索接口、历史检索查询接口、命中标注接口、人员信息修改接口、人员信息删除接口、图片读取接口、视频上传接口、权限控制接口、图片导入接口、布控订阅接口
2、支持1:1比对,单张GPU卡比对速度≥80对/秒,支持扩展;支持人脸比对功能,单张GPU卡支持人脸图片实时解析能力≥200张/秒,支持线性扩展;
3、支持比对两眼瞳距≥8像素点的人脸照片;人脸图片检测后台平均响应时间≤0.1秒;
4、支持布控实时报警漏报率≤0.1%;实时报警误报率≤0.01%;
以上要求4项全部满足的计5分,满足3项的计2分,其他不计分。(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没有提供不计分。)
所投边界防火墙设备(5分):
1、为保证安全边界安全防护产品可用性,所投防火墙设备应支持多重冗余协议(MRP),实现链路备份、端口冗余、双机热备份、集群备份等,要求具备集群模式下实现网络安全设备高可用性的方法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计3分,没有提供不计分。
2、为保证安全边界安全防护产品的冗余备份机制,所投防火墙设备应具备虚拟化系统冗余功能,单台设备支持≥4个虚拟化防火墙系统同时运行处理数据,当A系统损坏/崩溃后可通过B系统启动设备快速恢复业务,内置多虚拟化系统之间分开/还原操作,提供设备功能截图并加盖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计2分,没有提供不计分。
供应商综合实力
5分
1、为保证安全边界安全防护产品可用性,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计分。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2、“视频应用及运维服务器”、“视频数据联网服务器”产品原厂商应具有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实力与制造能力,具有强大的产业链和创新链资源整合能力,具备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条件,能入选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布的“国家专业众创空间示范名单”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最多计3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原厂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方案设计
10分
对投标人的项目技术及实施方案中总体架构、平台软件、硬件设施、集成实施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总体架构:技术及实施方案需要基于清晰、准确的需求分析,以架构图的方式构建出新邵县乡村雪亮工程的总体架构及建设内容,完整合理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平台软件:技术及实施方案需要针对项目采购需求给出互联网视频图像汇聚平台、视频专网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扩容、视频图像解析系统升级的技术方案,完整合理得3分,每缺一项扣0.5分;硬件设施:技术及实施方案需要针对项目采购需求给出公安视频专网、互联网计算资源及存储资源、网络安全资源的技术方案,完整合理得2分,每缺一项扣0.5分;集成实施:技术及实施方案需要针对项目采购需求给出项目施工集成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工程进度及质量的管控、售后服务保障等,完整合理得2分,每缺一项扣1分。商务部分
20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5分
投标人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AAA信用等级证书共5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以上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业绩
3分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需具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计3分。
(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建设内容页,否则不得分。)
服务承诺
10分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其中需包括售后服务机构、专业人员配备、维修服务能力、质保期服务计划、服务方案实施等方面的描述,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详细程度、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培训安排、售后能力情况打分,缺一项扣2分,最高得分10分。
投标人标书制作
2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目录并编制页码,文档结构清晰、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逻辑合理、有评审索引表、相关资料真实齐全、易于辩认、便于评委查询评审计分的计2分;每有一处不完善的扣0.2分,扣完为止。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3.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
(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按照上述顺序修正或调整。
5.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 ×报价权重分
5.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
(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调整。
5.5评标总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5.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由此导致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1)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9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5.8款规定处理。
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1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符合性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评标委员会(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合格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签字):
日期:年月日第五章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某县乡村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要求与工作任务
序号
设施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备 注
一、前端
1
400万像素网络摄像机(含镜头、护罩等)
1、全彩筒型网络摄像机,像素不小于400万,靶面尺寸不小于1/1.8";
2、▲需内置GPU芯片,内置1颗不小于8GB EMMC存储芯片,镜头光圈大小不小于F1.0;(需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证明)
台
互联网平台
2
400万像素人脸、车辆抓拍机(含镜头、护罩等)
1、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图像传感器,图像传感器1≥1/1.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2≥1/3英寸CMOS;
图像1像素≥400万;分辨率≥2688×1520;图像2像素≥200万;分辨率≥1920×1080
2、最低照度≤0.0002Lux(彩色模式);≤0.0001Lux(黑白模式);,内置混合补光灯;
1及GA/T 1400协议;
11、支持≥1个RJ45 1000M网口,防护等级≥IP67,可支持≥128G 存储卡,摄像机工作温度-30℃~60℃;
台
视频专网
3
全景摄像机
1、内置不少于3个GPU芯片。靶面尺寸需不小于1/1.8英寸,内置不少于4个图像采集模块,可对镜头前盖玻璃进行加热,支持撞击报警功能;
2、可输出1路主视频图像和4路辅视频图像;拼接后抓拍图片的分辨率为:主视频≥2560×1440;辅视频≥5520×2400;
3、支持≥40倍光学变倍,彩色照度≤0.0003lux;黑白≤0.0001lux;
台
1
4
AR 高点全景摄像机电源
AR 高点全景摄像机电源
个
1
5
支架
长壁装/铂晶灰/铝合金/
个
1
6
电源
12V/1A圆头、插墙式,国标,输出线长1500mm
个
7
万向节安装支架
定制横杆装支架,钢结构
个
8
补光灯
1、光源类型:LED补光灯
2、LED灯珠数量:16颗
3、发光角度:10°
4、触发方式:电平量触发
5、响应时间:小于20us
6、日夜功能:支持环境亮度监测,低照度下自动开启
7、防护等级:IP66
8、支持远程显示补光灯故障、正常、开启、关闭等工作状态
台
9
二合一防雷器
网络电源二合一防雷器:
1.电源防护规格:
1)接口类型:接线端子
2)标称工作电压:12V/24V/220V
3)标称通流容量In(kA,8/20μs):15
4)最大通流容量Imax(kA,8/20μs):30
5)响应时间(ns):<25。
2.网络防护规格:
1)接口类型:RJ45;
2)传输速率(Mbps):100;
3)标称通流容量In(kA,8/20μs):15;
4)最大通流容量Imax(kA,8/20μs):30;
5)响应时间(ns):<1;
6)插入损耗(dB):0.2
台
10
抱杆机箱(含抱箍等)
1、 设备箱需适具备防雨、防尘、通风散热、抗紫外线(耐老化)、防盗、防锈,防护等级≥IP54;箱体厚度≥1.0mm
2、规格300*400*180
3、含空开、电源防雷、插排
4、抱杆安装
个
11
壁挂机箱(含安装辅件)
1、 设备箱需适具备防雨、防尘、通风散热、抗紫外线(耐老化)、防盗、防锈。防护等级≥IP54;箱体厚度≥1.0mm
2、规格300*400*180
3、含空开、电源防雷、插排
4、抱杆安装
个
12
H6.5+L2.5监控立杆
1、立柱:八角杆对角(130-190)*5*6500mm;
2、横臂:八角杆对角(80-100)*3.5*2500mm;
3、杆体均采用优质低碳钢Q235钢;
4、杆体整体热镀锌,喷塑;
根
13
H6.5+L2.5监控立杆基础
地笼材质及规格:圆钢M24*4-L800mm混凝土基础规模:1.0m*1.0m*1.2m(C25混凝土浇灌)。
个
14
H4.5+L1.5监控立杆
1、立柱:八角杆对角(120-180)*4*4500mm;
2、横臂:八角杆对角(80-100)*3*1500mm;
3、杆体均采用优质低碳钢Q235钢;
4、杆体整体热镀锌,喷塑;
根
15
H4.5+L1.5监控立杆基础
地笼材质及规格:圆钢M24*4-L800mm混凝土基础规模:1.0m*1.0m*1.0m(C25混凝土浇灌)。
个
16
0.5米借杆横臂
1、横臂:∮60*2.5*500mm;
2、杆体均采用优质低碳钢Q235钢;
3、杆体整体热镀锌,喷塑;
4、含抱箍等安装配套辅材
根
17
1.5米借杆横臂
1、横臂:∮60*2.5*1500mm;
2、杆体均采用优质低碳钢Q235钢;
3、杆体整体热镀锌,喷塑;
4、含抱箍等安装配套辅材
根
18
0.5米横臂
1、横臂:∮60*2.5*500mm;
2、杆体均采用优质低碳钢Q235钢;
3、杆体整体热镀锌,喷塑;
4、含膨胀螺栓等安装配套辅材
根
19
全景相机塔建
定制
套
20
防雷接地
避雷针、4根50*50*5*1000mm角铁,并利用扁钢焊接串接,BLV1防雷接地连接线,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项
21
六类网线
含六类网线布放、端接、测试
米
22
控制线
RVV 2*1.0
米
23
电源线
3*1.5平方毫米,含电源线穿放
米
24
转手井
规格:640mm*640mm*500mm,自然渗水层。标高同人行道面或绿化带。
个
25
转手井盖
球墨铸铁500*500
个
26
6芯单模光缆
产品符合YD/T1258-4、YD/T 908-2011、GB/T9771.3-2008、GB/T12357.1-2004等标准
长期的允许拉伸力达200N,短期允许拉伸力达660N,长期允许压扁力300N/100mm,短期允许压扁力1000N/mm,动态弯曲半径10D,静态弯曲半径20D;芯数:6芯高密度光纤
米
27
12芯单模光缆
产品符合YD/T1258-4、YD/T 908-2011、GB/T9771.3-2008、GB/T12357.1-2004等标准
长期的允许拉伸力达200N,短期允许拉伸力达660N,长期允许压扁力300N/100mm,短期允许压扁力1000N/mm,动态弯曲半径10D,静态弯曲半径20D;芯数:12芯高密度光纤
米
28
24芯单模光缆
产品符合YD/T1258-4、YD/T 908-2011、GB/T9771.3-2008、GB/T12357.1-2004等标准
长期的允许拉伸力达200N,短期允许拉伸力达660N,长期允许压扁力300N/100mm,短期允许压扁力1000N/mm,动态弯曲半径10D,静态弯曲半径20D;芯数:24芯高密度光纤
米
29
6芯接头盒
6芯接头盒
套
30
12芯接头盒
12芯接头盒
套
31
24芯接头盒
24芯接头盒
套
32
4芯熔纤盘
4芯熔纤盘
套
33
12芯熔纤盘
12芯熔纤盘
套
34
光纤成端直熔
光纤成端直熔,含热熔缩管等熔纤材料
点
35
设备安装机械使用费
随车吊、升降车等
台班
二、后台
2.1、互联网视频图像汇聚平台
2.1.1、视频应用
1
平台门户
项
2
视频授权
路
3
视频预览
支持实时图像点播、视频轮巡、云镜控制、图像抓拍功能, 支持电子放大、3D 放大、播放声音、语音对讲、切换主子码流。
项
1
4
录像回放
1、支持客户端录像、平台录像,支持录像标签、录像搜索、录像回放、下载,多路视频同步回放,支持录像备份、录像锁定;
2、支持回放控制,持加快录像文件播放速度,可以将播放速度设置为正常速度的 2 倍、4 倍、8 倍、16 倍;支持减慢录像文件播放速度,可以将播放速度设置为正常速度的 1/2 倍、1/4 倍;支持回退播放录像文件,支持单帧播放。
项
1
5
收藏预案管理
项
1
6
视频联网域管理
1、支持通用视频联网标准协议(GB/T28181、DB33/T629), 支持配置信令网关、媒体网关,支持配置多个域;
2、上级域可以管理下级域的监控业务,上级域能够管理下级域内的所有摄像机,包括查看下级域所有摄像机实况画面、录像和操作摄像机的云台镜头;同时,上级域也可以为下级域分配权限查看上级域业务,支持资源信息统计; 3、支持视频级联操作能力:包括摄像机控制、实时预览、录像查询、录像取流、回放控制、录像文件下载、手动录像、设备信息查询、设备状态查询、设备远程启动、设备校时。
项
1
7
媒体转码分发管理
1、支持通过 RTSP、RTMP 和HLS 标准协议提取实时流,支持媒体流分发取流,支持负载均衡;
2、支持降码率、降分辨率,非标准码流转标准码流。
项
1
8
水印管理
预览、回放界面中支持水印信息,用户可自定义设置水印信息。
项
1
2.1.2、电子地图应用
1
多地图坐标系支持
项
1
2
地图浏览
项
1
3
监控点和告警源地图显示
项
1
实况播放及录像回放下载
项
1
4
网格管理监控点
项
1
2.1.3、配置管理功能
1
资源目录管理
项
1
2
用户管理
项
1
3
权限控制
可在“角色权限”内单独配置“设备管理”权限,只有拥有该权限,才可以在“摄像机管理”界面管理摄像机。
项
1
4
校时服务
平台支持设备自动校时与手动校时功能。
项
1
5
日志管理
项
1
6
录像管理
支持各监控点录像计划和存储位置进行设置,支持通过录
像计划模板配置录像计划。
项
1
2.1.4、视频运维
1
设备运维
路
5000
3
数据概况展示
项
1
4
区域资源运行情况展示
项
1
5
点位运行情况趋势图
项
1
6
视频异常问题统计
项
1
7
一键运维
项
1
8
区域计分排名
支持依照所选区域及其子区域的巡检得分排名。
项
1
9
统计报表
对巡检数据的数据统计,包括区域运维考核统计,视频质量统计,录像前一天完整性统计,取流情况统计监控点实时在线情况统计录像保存天数统计。
项
1
2.1.5、互联网视频图像汇聚平台配套硬件
1
视频应用及运维服务器
台
1
2
视图设备接入服务器
台
1
3
视频数据联网服务器
1、处理器:≥1颗X86架构国产处理器,处理器总核数≥24 核,主频≥2.2GHz;
2、内存:配置≥64GB DDR4 内存,≥16 根内存插槽;
3、硬盘:配置≥4 块不小于 600G 10K SAS 硬盘,支持扩展≥12 块热插拔 SATA/SAS 硬盘;
4、硬盘控制器:标配 SAS_HBA 卡,支持 RAID 0/1/10 ;
5、网卡:标标配≥2 个千兆 RJ45 电口;
6、接口:支持≥6 个 PCIe 扩展插槽,≥1 个千兆 RJ-45 管理接口,≥2 个 USB 3.0 接口,≥1 个 VGA 接口;
7、电源:标配不低于 1+1 冗余电源。
台
1
2.1.6、视频存储
1
视频流直存中心存储设备
台
3
2.2、视频专网建设
2.2.1、升级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
2.2.1.1、视频授权扩容
1
视频管理及应用
2500路授权,满足公共安全视频接入、管理、联网和视频应用授权
套
1
2.2.1.2、视频运维授权扩容
1
设备运维信息采集
路
2500
2
视频质量诊断管理
路
2500
2.2.1.3、智能应用授权扩容
1
车道授权扩容
车辆抓拍数据接入、管理授权
路
500
2
人脸授权扩容
人脸抓拍数据接入、管理授权
路
500
2.2.2、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
2.2.2.1、视图库软件
1
平台门户
项
1
2
级联接口
项
1
3
联网功能
具备注册、保活和注销服务功能,支持多级联网;视图库启动时主动向上级视图库注册,注册失败时,应延迟300s 内的随机时间后重新注册。注册成功后,在90s 内未交互信息则进行心跳保活
项
1
4
人脸库查询
项
1
5
车辆库数据对接
项
1
6
视频管理及应用
项
1
7
订阅及通知
查询通知:支持按申请单位、订阅类别,订阅人,订阅申请单位,订阅开始时间,订阅接收时间筛选条件查询订阅通知记录;
项
1
8
统一认证
用户管理:提供用户、组织、角色的管理,从而实现各警种权限的配置。
用户注册:具备用户注册功能。
合法性认证:具备独立的认证鉴权功能,应对接入视图库的用户身份进行合法性认证。
项
1
9
权限管理
接口权限控制:访问有权限控制,禁止非授权访问,可对接口进行权限控制
数据权限控制:数据对象可根据用户配置增删改查权限,不同上下级配置不用用户可控制数据的访问权限,保证数据安全。
设备权限控制:作为下级时,支持通过用户绑定设备权限,控制只推送给上级具备设备权限的设备和抓拍数据。通过用户绑定设备可筛选推送数据给上级
项
1
10
用户管理
提供用户、组织、角色的管理,从而实现各警种权限的配置。
项
1
11
数据治理
项
1
12
设备管理
项
1
13
日志管理
项
1
14
时钟同步
项
1
15
布控告警性能
项
1
16
并发性能
项
1
17
检索性能
项
1
18
布控告警性能
项
1
2.2.2.2、应用系统
1
人脸应用模块
项
1
2
车辆应用模块
项
1
2.2.3、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配套硬件
1
视图设备接入及运维服务器
台
1
2.2.4、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配套硬件
1
视图库应用服务器
台
1
2
大数据应用服务器
台
2
3
视频联网网关服务器升级
台
1
4
数据管理服务器
台
1
2.2.5、视频存储
1
存储设备
台
8
2.2.6、视频图像信息解析系统
1
智能解析服务器
台
1
2
GPU板卡
套
2
3
以图搜图算力
套
1
4
智能解析软件
套
1
三、网络设备
3.1、交换设备
1
汇聚交换机
1、交换容量≥19.84Tbps,包转发率≥3200Mpps;
2、主控引擎≥2,整机业务板槽位数≥6,支持颗粒化电源,整机电源槽位数≥3;
3、为保证设备散热效果和可靠性,要求设备支持模块化风扇框,可热插拔,独立风扇框数≥2;
4、为适应机柜并排部署,设备机箱(包括业务板卡区)采用后出风风道设计,提供设备散热气流流向截图;
5、支持独立的硬件监控模块, 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支持1+1备份,能集中监控板卡、风扇、电源、环境,调节能耗 ;
6、为了简化管理,支持横向虚拟化技术,将多台设备虚拟为一台设备,支持长距离集群,支持纵向虚拟化技术
7、支持静态路由、RIP、RIPng、OSPF、OSPFv3、BGP、BGP4+、ISIS、ISISv6协议;
8、支持G.8032标准环网协议,要求倒换时间≤50ms ;
9、支持硬件BFD,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提供权威第三方测试报告。
10、本次单台实际配置主控引擎≥2个,电源≥2个,万兆SFP+光口≥24个,千兆SFP光口≥24个,千兆电口≥48个。
台
2
视频专网汇聚交换机1台,互联网汇聚交换机1台
2
汇聚交换机
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端口≥48,固化1G SFP光接口≥4个,整机最大可用千兆口≥52;
2、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160Mpps;
3、设备MAC地址≥12K;
4、支持IEEE 802.3az标准的 EEE节能技术;
5、设备端口防雷≥10KV;
6、支持管理平台的集中管理,能够实现拓扑呈现,链路状态呈现,远程配置等,实配网管平台;
7、支持ITU-TG.8032国际公有环网协议ERPS,并且链路故障的收敛时间≤50ms;
8、支持快速链路检测协议,可快速检测链路的通断和光纤链路的单向性,并支持端口下的环路检测功能;
9、支持SNMP协议;
台
3
陈家坊、巨口铺、龙溪铺3个派出所汇聚三公里内点位使用
3
汇聚交换机
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端口≥24,固化1G SFP光接口≥4个,整机最大可用千兆口≥28;
2、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120Mpps;
3、设备MAC地址≥12K;
4、支持IEEE 802.3az标准的 EEE节能技术;
5、设备端口防雷≥10KV;
6、支持管理平台的集中管理,能够实现拓扑呈现,链路状态呈现,远程配置等,实配网管平台;
7、支持ITU-TG.8032国际公有环网协议ERPS,并且链路故障的收敛时间≤50ms;
8、支持快速链路检测协议,可快速检测链路的通断和光纤链路的单向性,并支持端口下的环路检测功能;
9、支持SNMP协议;
台
12
12个派出所汇聚三公里内点位使用
4
光电转换器
千兆单模单纤一光四电光纤收发器
对
163
15个派出所汇聚三公里内点位使用
5
万兆多模光模块
万兆多模光模块;光模块-SFP+-10G-多模模块(850nm,0.3km,LC)
块
4
6
千兆单模光模块
光模块-eSFP-GE-单模模块(1310nm,10km,LC)
块
24
7
跳纤(LC-FC)
"1、产品符合YD/T1272.3-2005、YD/T1258.3-2009、GB/T12357.1-2004标准
2、连接器采用句型结构及弹性卡子锁紧结构, 防拉设计,防腐蚀主体
1、 低损耗连接,高反射
2、 双芯组件适用于标准及定制构型
5、单模G652D光纤类型
6、可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
7、UUPC端面连接器
8、插入损耗≤0.2dB(典型值)/≤0.35 dB(最大值)
9、回波损耗>45dB(典型值)/>35 dB(最大值)
10、互换性≤0.5dB
11、机械耐久性满足500次≤0.2dB(插入损耗变化量)/500次<5dB(回波损耗变化量
12、重复性满足10次≤0.2dB(插入损耗变化量)/10次<5dB(回波损耗变化量)
13、工作温度在-25℃~70℃
14、插拔力≤19.6N
条
56
3.2、安全设备
1
边界防火墙
台
1
2
网闸
台
1
3
IDS
台
1
4
万兆防火墙
台
1
互联网接入区
四、其它费用
电力接入
含电力接入安装费、材料费
点
752
合计
系统集成费(合计*9%)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成果交付时间:45天 。
2.成果交付形式:采购人组织验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机构按公安部相关标准检测验收。
3.成果交付地点:某县公安局。
(二)费用支付方式
。
验收1、验收标准:公安部相关标准
2、验收办法:委托第三方由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验收。
3、经由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交付的产品检测不合格、不达标,无条件在3天内更换,影响采购人的使用,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负全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利对成交供应商成果进行检验,如发现成交人采用不达标不合格的技术服务或劣质成果交付等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3.该项目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项目,成交供应商在工作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保密管理规定,落实保密责任,制定项目保密措施,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说明: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某县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县公安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乡村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序号
品目编码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01
县乡村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1
祥见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45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监督管理部门执 壹 份,代理机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章第二节
第1.1款
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县公安局
地址:
第五章第二节
第1.2(6)项
项目现场
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五章第二节
第5.1款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成果交付时间:45天。
2.成果交付地点:某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3.成果交付方式:采购人组织,委托第三方由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验收。经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交付的产品检测不合格、不达标,无条件在3天内更换,影响采购人的使用,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负全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第二节
第13.5款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第五章第二节
第14.2(5)项
伴随服务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第二节
第20.2款
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 仲裁
第五章第二节
第23.1款
合同未尽事项
无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五、投标函
六、分项报价表
七、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八、采购需求偏离表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十、近三年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一、技术方案及采购需求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并将资格审查索引表置于“资格证明文件”的第一页,将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置于“商务技术文件”的第一、二页,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
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资格审查标准
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包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 ________
投标报价
其他内容
小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_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保证金
备注:提供开户许可证和付款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请法定代表人将此证明原件单独另备一份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便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
(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本人 (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请授权代表将此授权书原件单独另备一份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便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
须 知
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附件4-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4-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件4-3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附件4-4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按第二章第15.1(1)项要求提供。
(1)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注:按第二章第15.1(3)项要求提供。
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年 月 日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审查内容及标准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评标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标标准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 份;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五、投标函
六、分项报价表
七、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八、采购需求偏离表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十、近三年类似业绩一览表
十一、技术方案及采购需求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电子邮箱: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分项报价说明
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
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包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 ________
分项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或项目特征描述)
品牌/产地
数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2
3
4
5
…
投标报价(元):
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
(提供本章第十节附件10-1或者附件10-2或者附件10-3证明资料的填写)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本单位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序号
货物名称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货物制造商类型
商标名称
小计
/
/
/
/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2、栏目3“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该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3、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小型、微型,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的,涉及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清单报价表
(提供本章第十节附件10-4证明资料的填写)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本单位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序号
货物名称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政策功能编码
节能产品
小计
/
/
/
环境标志产品
小计
/
/
/
两型产品
小计
/
/
/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
2、栏目3“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3、栏目5“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湖南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需填写一种)。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的,涉及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偏离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本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
(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年月_日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中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中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年月_日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4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按本章第六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要求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备注: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4.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十、近三年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 号
业 主
项 目 名 称
项目规模(万元)
备 注
合 计
附:业绩合同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响应-览表
包号
包名称
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
数量
(台套)
交货
备注
时间
地点
致(采购代理机构)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开具发票信息
□增值税普通发票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