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5:54:24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6月14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重申,对于负面信息来说,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它自始自终在信用报告中都是保存五年。
“负面信息对大家是一种约束作用,在目前的信用报告版本中,五年的逾期信息需要商业银行或者是其他信用报告的使用者从信用报告不同的地方结合来看,可以推导出来。征信系统升级以后,推导的过程就省略了,直接把过去五年的记录以非常直接明了的形式展现出来。”王晓蕾在发布会上表示。
此前,央行就在4月的答记者问中解释称,现行个人信用报告也展示了5年的还款记录,央行表示,只是展示方式略有差异,个人信用报告展示“5年还款记录”是为了更好地展示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帮助公众积累信用财富,促进获得融资。
针对将社保信息等政府类信息纳入到征信系统的可能性,王晓蕾表示,从2006年以来,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保的信息已经纳入到征信系统里了,但是最近几年随着个人数据保护力度的加强,即使是政府类的信息,在人民银行和社会保障部之间的规章制度需要有更高层次的法律来支持,现阶段央行依然和社会保障部保持沟通和联系,同时也希望社会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框架出来之后能够以更加持续和系统化的方式来使用社会保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