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6:26:21来源:法律常识
(原标题:大学生掉“校园贷”陷阱 有人借万余元要还超百万元)
深圳晚报讯 面对大学生群体日益旺盛的消费需求,一些不法分子将魔爪伸向校园,频频打出的“校园贷”广告,利用受害人沉迷奢侈消费的心理实施诈骗犯罪。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张某等8人提起公诉,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彭某佳、杨某鑫等3人提起公诉。
掌握在校生资源精准放贷
每日逾期费高达千元
被告人张某、彭某佳曾经分别是“分期乐”和“永旺分期”借贷平台的高校业务员,他们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接触到一些有借款需求的在校大学生,通过审查个人资料、家庭信息等,掌握了一批以深圳户口、家庭条件优越、有超前消费习惯、自控能力差等为特点的在校大学生资源。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张某纠集董某铭等人合作开展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无抵押高息短期借款业务,由董某铭等人负责出资,张某负责物色客户(借款人)、出面签订合同和债务催收,所得的利润六四分成,风险共担。他们运营的借款模式以1周或2周为借款周期,利息15%~25%不等,每日逾期费为借款金额的5%~10%不等。彭某佳则联合杨某鑫等人合作开展“校园贷”业务,借款模式以1周或5日为借款周期,利息15%~30%不等,逾期费每日收取500元到1000元不等。
2017年9月左右,董某铭又介绍董某菩做兼职,协助张某审查借款人资料、签订借款合同等。董某菩在兼职期间掌握了放贷方法、流程以及结识了部分借款人,两个月后离职“自立山头”。他利用掌握的借款人信息,和董某铭合作对外放贷。
在校生借款购买电脑
利滚利翻了近100倍
深圳有不少大学生深受“校园贷”的套路之害。深圳高校学生小方(化名)就是其中之一。小方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下了不少债务,后经同学力荐,来到某个校园贷款公司借款6000元。因无法及时偿还欠款,两个月内,小方的欠款数目就从6000元累积到10余万元,翻了近20倍。贷款公司随后找到小方父母,恐吓威胁其父母替小方偿还贷款。
事实上,像小方这样受“校园贷”“套路贷”之苦的学生不在少数。同为在校学生的小圆(化名)想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向校园贷款公司借贷1.3万元,两年时间不到,欠款利滚利竟累积到100余万元,翻了近100倍。
“校园贷”团伙上门追债
非法获利140多万元
从这些案件中不难发现,在“低门槛”“零首付”的宣传语背后,犯罪嫌疑人往往假借“校园”的名义,骗取学生借款。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两种模式“校园贷”都将利息计入本金提前扣除,或者在转账后立即返还,并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或者就同一笔借款签订多份借款合同。如果借款人到期未还款,会被收取高额逾期费,在支付手续费后可以续期一次。借款人若仍未能偿还,张某等人还要求借款人再借一笔钱来偿还之前的欠款,以此类推,通过借新还旧、转单平账的方式人为地垒高借款人的债务。
由于借款人一般是在校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时,张某、彭某佳等人利用借款人害怕被家长知道对外负债的心理,频繁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威胁恐吓借款人还钱,趁机要求借款人借新还旧或转单平账,借款人被迫只能答应。当债务被垒高到一定程度,借款人实在无力偿还时,张某等人便会上门向借款人家长追讨,最终实现骗取财物的目的。侦查部门已查明,该案中被告人非法获利金额140多万元,涉及被害人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