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7:03:50来源:法律常识
失信影响入党 还清修复信用
吉安法院网讯 被执行人王某欠款5万元没有放在心上,在法院送达相关执行材料后,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永丰县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日,因王某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却受到失信影响,主动到法院还清欠款。
2018年1月25日,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胡某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款期限4个月。但借款到期后,王某一直未归还欠款,胡某多次催讨无果,故诉至法院,法院依法支持了胡某的诉请。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按判决内容履行,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法院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其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在穷尽执行措施后,未执行到款项,法院依法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个半月后,因王某要入党,失信对其造成重大影响,主动来法院还款结案。当天,法院对其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情况进行了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