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0:12:52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在缓缴期限届满后延长4个月,这意味着上述企业原应于今年9月起缴纳的缓缴税费将延长至明年1月至5月补缴入库。
去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就出台政策,允许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今年2月,对去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第四季度的缓缴税费再次延缓半年缴纳,同时还延缓了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时间也为半年。
据上海税务部门统计,今年前8个月,上海共有6.7万户企业享受上述缓缴政策,缓缴税费额累计171亿元。
进一步延长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为企业提供了宝贵的资金缓冲期,给实体经济带来切实利好。“8万余元缓缴税费可以再次延期,让我们的流动资金又有了新的补充,政策的持续支持对我们企业太重要了!”上海新阵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刘红表示,“今年受到疫情冲击,公司经营压力不小,缓缴税费就相当于国家为我们提供了‘无息贷款’,现在‘无息贷款’期限再次延长,让我们更有底气加大研发和生产投入力度。”
上海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须纳税人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同时,对于部分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五税两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栏目主编:宰飞
来源:作者:吴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