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对于律师,为什么一般律师不喜欢做刑事案件的律师

时间:2022-10-25 00:09:10来源:法律常识

先律师认为原因有三点

一,刑事业务收益相对降低,这是最主要的原因。这点在日本也是一样。虽然为了节目效果电视剧都喜欢以刑事辩护做背景但是实际上多数律师心里还是偏向于做商事案件。之所以说收益“相对较低”是把刑事业务与商事业务、金融证券类业务相比。商事业务的收费一般按标的额计提或者计时收费,而刑事案件收费相对固定,而且很多地区对于刑事案件的收费有上限规定(虽然也可以规避掉)。实际情况就是,商事案件只要标的额高,收费自然高,而刑事案件除了少数的名律师以及议价能力特别强的律师,大多数的律师收费收不高。除此之外,律师业务收入有很大一块来自于每年的法律顾问费,考虑到中国的国情,一般只有企业才会聘请法律顾问,个人很少。而企业的大多数纠纷都是商事纠纷,很少有企业会去聘请刑辩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的。导致一点就是刑辩律师没有法律顾问费,这就是硬伤。与此相同的还有一个回头率的问题,一个案子律师做好了,当事人以后有事都会来委托,这就是回头客。商事案件做的好,企业客户就会经常来咨询、委托,因为一个企业的经营势必会不断遇到纠纷和疑问,好的回头客就变成了顾问单位,但是很少有人会经常犯罪,很少有人会经常被公诉机关指控而需要反复找一个律师(一般就是有这种人要么是小偷小摸的惯犯,要么早就牢底坐穿了,而小偷小摸的惯犯是不会找律师的)。业务属性本身决定了客户的黏连性差异很大。综上所述,无论是单笔业务的收入还是从长远看,刑事业务的收入比不上商事案件。

二,刑事业务对于律师自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不同于商事案件,刑事业务处处风险,风险不仅来自于公诉机关(特别是“伪证罪”),更来自于当事人。个中玄机,不足为外人道也。总之是个脏活累活。

三,刑事业务压力大。商事案件胜诉就胜诉,败诉就败诉,从本质上讲就是经济损失。但是刑事辩护事关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甚至是性命,要是水平不高让被告人多关三四年,甚至丢了性命,那是会让律师很自责的。

综上,刑事辩护是个吃力不讨好还有危险的工作,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律师不愿意做的原因。

但是!也有很多专注于刑事辩护的律师,做的好也一样收入很高。而且做刑事案子成名快,如果机缘巧合能接到一个轰动地方乃至全国的大案要案,那真可谓是一炮打响。这是做民商事案件比不上的好处。风险方面,只要自己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我觉得现在检察院办案文明多了,只要自己不作死,不会动不动针对律师使盘外招。最重要的是,我见过很多专注刑事辩护的律师,他们有自己的信念,有自己的人文关怀,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是令我叹服的,我敬佩他们。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并不是都像一般人想象的全是坏人,案件中情、理、法交织的案件很多。每一个人,也从来都不能用单纯的“好人”“坏人”去形容。律师的工作,就是挖掘出当事人身上更多“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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