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0:50:17来源:法律常识
大宁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平) 有句老话叫做“父债子还”,现如今顺序颠倒、子女欠债父母代偿的“啃老”现象也屡见不鲜。日前,霞浦法院裁定准许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撤回起诉,年近六旬的霞浦陈女士最终为早已成年的儿子购买的一部苹果手机买单。
陈女士的儿子俞某今年34岁,已娶妻生子,虽而立之年,但没有正当工作的俞某却从没让其母亲陈女士少操心。据了解,2015年7月8日,经济本不宽裕的俞某向霞浦某贸易公司购买了一部4.7寸苹果16G手机,并办理了分期付款买卖协议,约定分10期偿还手机贷款6090元。
据法院介绍,买来手机后,俞某竟然一期贷款都没还过。在还款期限届满两个月后,虽然该贸易公司多次催讨,但都因小俞无力偿还无果。该贸易公司无奈之下,只得起诉至法院寻求解决。
霞浦法院受理后,通知俞某应诉。此时,俞某的母亲陈某在知道事情原委后,表示愿意分期代为偿还。该贸易公司认为,作为母亲的陈女士其情可悯,便只要求俞某偿还本金部分,利息予以免除,并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