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1:43:46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可抗力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顺延,承包人无需承担工程逾期的违约责任。
以下情形导致工期延误,属于非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无需承担工程逾期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迟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超过合同约定或者合理期限,导致停工的。
2、发包人多次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导致工程延误。
3、发包人提供图纸不及时或者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工程延误。
4、发包人供应材料不及时,迟延交付材料,导致工程延误。
5、发包人部分专项工程单独外包,导致工程延误。
6、发包人要求停工、导致工程延误。
7、发包人未及时提供水、电等无法施工,导致工程延误。
8、因异常恶劣天气、国家法律规定、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误。
9、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