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乱收费,30万不当得利终退还!广西发布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时间:2022-11-14 11:42:54来源:法律常识

3月11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20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涵盖食品安全、个人信息泄露、汽车质量、物业收费、教育培训等领域的热点问题。

广西市场监管局广西消委会新闻发布会现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赵劲松/摄

1

梧州:凉茶非法添加西药,6人被判刑赔款

2019年6月,梧州市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举报,市内部分凉茶店声称所售凉茶对感冒治疗效果很好,怀疑添加了西药成分。

执法人员耗时4个月,对该市100多家凉茶店开展调查,通过抽检样品,从勇顺凉茶铺、周七凉茶店等6家凉茶店的样品中检出马来酸氯苯那敏、氨基比林等9种西药成分,扣押不明药粉5千克,从江某某、周某某等6人家中搜出咳特灵等西药一批。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中禁止添加药品,这6家凉茶店经营者已经涉嫌刑事犯罪。2020年10月,涉案6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支付民事赔偿金3.5万元至64万元不等,并在梧州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

南宁: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房地产公司被罚2万元

2020年5月20日,根据良庆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管局对南宁炬德禄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德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炬德禄公司通过宣传单、微信、摘录单多多软件、他人分享等多种渠道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2.2万多条,通过“电销机器人”软件自动拨打客户电话,发送房源促销信息,并对消费者提问的关于价格、位置等关键信息进行自动回复。

炬德禄公司的行为构成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违法行为,被良庆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2万元。

3

北海:汽车质保期内自燃,商家“甩锅”消费者

2020年5月14日,北海市市场监管局接到谌先生投诉,称其购买的比亚迪“元”家用轿车在质保期内发生自燃。比亚迪救援人员接诉抵达现场后,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谌先生无不当操作、车辆无改装,车辆着火为电池自燃引发,并将车辆拖至北海市比亚迪4S店。该4S店同意维修车辆并赔偿损失,但要求签订协议确认该事故由消费者个人原因造成,谌先生明确拒绝。

北海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该4S店在“三包”期内设置条件,不提供维保服务,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规定。因该4S店正办理经营权转让手续,期间汽车“三包”业务已转由钦州市乐易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公司)负责。

经调解,2020年7月16日,钦州公司向车主支付交通补贴、误工费等损失0.8万元,提供5次免费保养服务;免费维修车辆、更换必要零部件和喷漆,更换的配件材料以出厂质保时间为准,整车延保3个月。

4

来宾:销售“三无”口罩,一超市被罚2万元

2020年1月27日,来宾市象州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象州好宜家购物超市销售“三无”口罩,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确认举报情况属实,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该超市销售的口罩无中文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商和厂址,无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等标识,属于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口罩。同时,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截至检查时已售出20220个,销售金额5万元。

最终,象州县市场监管局对该超市没收违法所得14154元,罚款2万余元。

5

钦州:乱收物业费,物管退还业主30万元

2020年1至4月,钦州市金港大厦住宅小区的10多名业主,陆续向钦北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称钦州农垦金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物业)乱收物业费。

经查,该小区开发商与金港物业签订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每月0.75元/平方米(含水电公摊),电梯维护费每月0.15元/平方米,但金港物业未与业主协商,除按合同收取物业服务费外,还按实际公摊收取公摊水电费,并将电梯维护费改为每户30元/月。

钦北区市场监管局经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金港物业重新规范物业收费行为,核算多年来收取的电梯维护费及公摊水电费等,将多收的约30万元费用退回230户业主。

6

南宁:未获许可异地“会销”保健品,一公司被罚213万元

2020年9月10日,来宾市民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称南宁市维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佰商贸)在兴宾区通过“会销”形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食品。

经查,维佰商贸与广西南宁云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联合组织“夕阳红一日游”活动,租用来宾市兴宾区某小学宿舍楼一套住房作营业场地,在未取得当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会销”的形式向老年消费者推销羊乳粉等保健食品,至案发已销售2万多元商品。在现场,执法人员扣押约19.2万元的涉案食品。

来宾市市场监管人员查处“会销”现场。来宾市场监管局供图

来宾市场监管部门认为,维佰商贸的行为违反关于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据此,对维佰商贸处以没收涉案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罚款21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宾市市场监管人员查处“会销”现场。来宾市场监管局供图

7

钦州:护理不当8名婴儿染病,月子中心退赔款

2020年3月10日,吴某某、黎某某等8名宝妈向钦州市钦北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入住广西圣贝安母婴护理中心后,因护理中心管理和服务不当,致使多名婴儿相继感染肺炎,要求退回服务费。

钦北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该护理中心由广西圣贝安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贝安护理公司)开办,所入住的婴儿群体出现肺炎,与不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管理服务不当可以形成因果关系。

据此,该局启动联合调解程序,对接钦北区法院、钦北区司法局共同参与调解。2020年3月27日,圣贝安护理公司退赔8名消费者12.9余万元。

8

梧州:销售车位不规范,房产商被罚39万元

2020年3月,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国家信访局转来群体投诉44件,称梧州国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置业)在销售彰泰·玫瑰园项目车位时,对人防和非人防车位只销售使用权而非产权。消费者在签订车位使用确认书和使用权转让合同前,并未了解真实情况,得知实际情况后尝试与对方沟通解决未果。

梧州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国海置业销售车位涉嫌存在未明码标价及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导致消费者不清楚购买的是车位产权还是使用权。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对1313套商品房未明码标价(包含未公示楼盘项目销售房源情况、层高、车库、车位等信息)销售的违法行为。

随即,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启动“诉转案”,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组织双方调解,国海置业与消费者达成协议,对原取得使用权的非人防车位根据个人诉求分别对待,选择办理车位产权的每个车位补缴2万元,也可选择变更为租赁车位或退购车位。因人防车位不能办理产权,对原取得使用权的人防车位的争议,参照非人防车位解决方案处理。此外,对国海置业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的违法行为罚款39.39万元。

9

梧州:未成年人偷刷家长“花呗”买车,商家退款

2020年9月17日,陈女士向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14岁儿子未经父母同意,在梧州市长洲区丽牛电动自行车店(以下简称:丽牛车店),用家长手机刷“花呗”6899元(含保险及上牌费300元)购买一辆电动自行车。家长对此消费行为不予认可,要求丽牛车店退车退款未果,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解处理。

经调查了解,作为一名未成年人,陈女士的儿子不符合驾驶电动车条件,他到店购买大额商品,丽牛车店未经核实就向其出售商品,经营行为存在不当。经组织双方多次调解,商家同意退车退款,但由于车辆已经使用过,双方同意丽牛车店退回300元保险及上牌费,购车款打8折后退回陈女士。

10

玉林:收十余万学费后停课,教育培训机构退款道歉

2020年6月24日,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陈某等23位学生家长集体投诉,称玉林市远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教育公司)因新冠疫情停业,在全面复工后没有开展培训授课,也不退还费用,处于失联状态。

经查,远洋教育公司收取170多位家长的学费14.15万元,全面复工准许经营后,公司因内部原因无法继续提供培训服务,一时又拿不出资金退费,导致纠纷发生。

经调解,双方达成退款协议。至2020年9月2日,远洋教育公司已按财务记录或家长缴费收据,向消费者退回全部学费,并赔礼道歉。

来源:南国早报原创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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