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1:52:35来源:法律常识
在信用时代,个人征信就如同人们的“经济身份证”,信用出现了问题将影响我们贷款、出行、开办公司等业务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各发卡银行需将客户的消费及还款记录定期上传至央行的征信系统,如实反馈客户的历史使用记录,不可篡改,不加任何主观判断。当我们信用存在逾期并上传到征信系统的时候,能不能消除呢?
征信有逾期是可以消除的,途径有自然消除和申请消除2种方式,具体如下:
自然消除是不良信息自认定之日起满5年后从所在主体信用档案中消除。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对于我们任何一次信用违约,自不良记录上传至征信系统的5年后即可消除。为此,只要我们在此期间能够按时还款,则我们征信报告上就不会有不良的记录了。
申请消除是指不良信息主体对于征信信息存在异议的,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作出不良信息认定的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提出申请消除。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为此,对于那些非本人原因造成的违约,比如因银行系统延迟没能及时收到资金等情况,当事人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消除,若申请通过后,银行会消除用户的逾期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