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6:06:1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泾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前保全与诉前调解相互联动的方式,仅用4天时间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案情回顾
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尹某某陆续为陕西某牧业公司提供饲草约300吨,后经双方对账,陕西某牧业公司欠尹某某货款276761.45元,尹某某多次催要,陕西某牧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尹某某来到泾阳法院想要寻求法律的帮助。在对尹某某耐心解答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尹某某掌握陕西某牧业公司的银行账户信息,经工作人员引导,尹某某填写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求对被申请人陕西某牧业公司银行存款276761.45元予以冻结。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保全的法官在审核材料后,及时向尹某某告知了保全的流程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当日即做出诉前保全裁定,并移送执行局进行实施,仅用两天时间成功冻结了被申请人陕西某牧业公司银行存款276761.45元。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被申请人陕西某牧业公司当天来到泾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并表示因受疫情影响,企业目前经营困难,要求解冻其资金账户,使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组织调解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调解员迅速组织双方开展了诉前调解,通过充分的释法说理,并结合基本案情引导被申请人树立诚信意识、契约意识,详细分析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的后果与风险,双方协商一致后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陕西某牧业公司自愿在两个月内付清所有欠款,尹某某同意解除对陕西某牧业公司的账户的解冻措施,让其继续生产运营。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都得到缓解,尹某某和陕西某牧业公司也很感激彼此的理解,并对泾阳县法院的法官的高效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态度表示称赞。
这一案件的办理仅是泾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以来,泾阳法院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在推动诉源治理上下功夫,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泾阳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运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模式的力度,打造诉前保全与诉前调解工作无缝衔接的常态化处理方式,有效实现以保全促调解,以调解助保全。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来源:泾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