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8:09:34来源:法律常识
“好,原、被告在核对调解笔录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字”,沈小平法官在电脑屏幕前对原、被告说道。8月24日上午,马集法庭通过互联网庭审成功调解一起涉企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件,使原、被告双方矛盾得以有效化解,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2016年,被告王某通过F公司向A公司借款58000元,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利率为LPR利率加222.5基点。后因被告未按时足额还款,F公司遂代替原告偿还其未付本息,后涉案债权经过多重转让至原告J公司。原、被告因欠付本息金额产生争议,原告J公司遂诉至淮滨县人民法院。
沈小平在接收该案后,经过对案件的梳理,认为案件标的不大且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沈小平法官通过网上开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在线调解。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最终就欠款总数及履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于11月之前分四期还清J公司12126元。在被告王某还清上述款项二十个工作日内,由原告J公司配合被告王某向央行征信中心申请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案件调解后,双方当事人都连连感谢承办人员,为他们的专业、敬业点赞。淮滨县法院在极短的审限内实现了定纷止争的办案目标,真正诠释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同时也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贡献了法院力量。(马集法庭 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