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0:20:55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
和往届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星级认定)工作开始啦
有什么注意事项?怎么申报?
一起来看看吧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团中央《“青年文明号”优化调整工作指引》,青年文明号工作流程逐步调整为“简易备案—对标创建—达标考核—审核认定—常态监督—动态调整”,并推行“三级三星制”。市组委会按照我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依据《日照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开展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认定、评选等工作。
二、创建、复核(星级认定)范围
1.已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的集体(以2021年团市委与各行业系统主管单位联发的表彰决定为准),进行年度复核(星级认定);
2.已获得省级、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的集体,不参加市级复核(星级认定);
3.申请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须从区县级青年文明号中择优推报,不得越级;市直须从参与创建活动的青年集体中择优推报;原则上每个行业系统可以申请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1个,淘汰1个可以增加创建名额1个,创建总数不超过3个。
三、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以青年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窗口、班组、车间、厂站、科室等);规模较小且内设机构难以拆分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原则上由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或相应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号长。创建集体人数一般为30至50人,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200人,最少不低于6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
2.自身的共青团(青年工作)组织健全、设置规范、工作活跃;具备条件的集体能够支持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的校外实践活动开展;集体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登记,团干部100%录入,团员100%报到。
3.全体成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都应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信用、质量、安全、效益观念。在2020年至申报期间,集体曾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不得推报;集体或成员有违法违纪的,不得推报。
(二)基本标准
1.集体成员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工作作风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响应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群众评价和社会信誉好。疫情防控期间恪尽职守、勇于奉献。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期间的捐助、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复工复产等活动,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积极贡献,获得社会好评的集体优先考虑。
2.集体成员敬业爱岗、技能过硬,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专业素质、文明素养;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精神风貌好。
3.集体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活动内涵丰富、青年参与广泛、集体氛围浓厚。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创建活动在创新创效、优质服务、基层管理等方面创造了先进经验,为发现、培养、使用青年人才创造了良好环境;为传播社会正能量、建设行业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全市大项目建设的单位优先推选。
4.集体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同层级创建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在“四新”经济、十强产业领域、“双招双引”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为增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提供强有力支撑,获得社会好评的集体优先考虑。
5.集体负责人参加过由市、县团委组织的“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班,认真组织集体成员学习“青年文明号”基础知识,全体成员了解“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宗旨。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帮扶弱势青少年群体,至少对1名以上下岗失业青年或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和扶持,帮助其实现就业、再就业和更好地接受教育。
四、创建、复核(星级认定)材料
1.新申报集体和参与复核(星级认定)集体须在4月20日前提交备案基础材料(附件7)至各区县团(工)委和行业(系统)单位。
2.通过季度考核的创建集体和复核(星级认定)集体须在11月30日前填写《日照市青年文明号申报(复核)表》(附件5),正反两面印刷。新申报集体须附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并提交电子版;复核集体须附简要工作报告,800字左右,并提交电子版。
3.申报(复核)表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印制,一式3份。本单位留存1份,另2份报市级主管单位。市级主管单位审批通过后留存1份,另1份报组委会办公室(团市委青年发展部)审批。其他材料提交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五、申报、复核(星级认定)程序
(一)2021年度日照市青年文明号创建
1.创建备案(4月20日前)。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须先向各区县团(工)委和行业(系统)单位提出备案申请及基础材料,由下一级团组织审核符合基本条件后,向市创建活动组委会备案。5月30日—31日为补充提报时间,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与202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评选。
2.更新台帐(6月30日前、9月30日前)。备案成功后,集体须对照《日照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开展创建工作,定期更新工作台帐并将材料提交至各区县团(工)委、行业(系统)单位,台帐须着重反映创建过程和活跃程度。
3.季度考核(6月30日、9月30日)。各区县团(工)委、行业(系统)单位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系统)备案集体的季度达标考核工作(标准见附件2),并将通过达标考核的集体名单(附件4)盖章扫描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报至团市委青发部。
4.考核认定(11月30日前)。考核认定分为面试答辩和实地考核两个环节。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通过季度达标考核的青年集体面试答辩和实地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根据评审考核结果,市创建组委会研究确定2021年度全市青年文明号表彰认定名单,一般不超过当年度新创建集体的50%,确定后印发表彰决定并公示。
(二)往届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星级认定)
1.完善信息(4月20日前)。参加年度复核(星级认定)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填写复核表,提交简要总结报告,材料报送各区县团(工)委及行业(系统)单位,各区县团(工)委和行业(系统)单位将拟进入评审考核的青年集体复核表电子版上报市创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5月30日—31日为补充提报时间,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与202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认定、复核。
2.参与活动(6月30日前、9月30日前)。有意向参与星级认定的集体,须按照市创建活动组委会有关活动要求,开展指定活动并在指定时间节点前将活动信息上报各区县团(工)委、行业(系统)单位。如建团百年活动、“希望小屋”爱心公益活动、“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等。
3.审查认定(11月30日前)。各区县团(工)委、行业(系统)单位,对提请星级认定的集体进行审查,形成并上报复核审查工作报告、情况汇总表至团市委青发部。市组委会审定后,对不符合标准的集体进行撤销;对符合标准的集体按比例进行星级认定,前10%为三星级市级青年文明号,11%-25%为二星级市级青年文明号,其余为一星级市级青年文明号。
六、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流程。各区县团(工)委和行业系统要高度重视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考核工作,并严格按照《日照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中明确的产生程序要求进行推报。属于已启动行业系统的,必须通过行业系统推报,不得作为启动行业由县级团委自行推报。
2.扎实创建工作。各区县团(工)委、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和市直各团委要指导各创建单位结合本行业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和需要,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认真整理创建档案资料,精心打造行业系统争创品牌。积极开展号岗、号手、号队联创工作,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集体争创青年示范岗,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青年员工争当青年岗位能手。
3.营造创建氛围。各区县团(工)委和行业系统要借助庆祝建团百年、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契机,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创活动。针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大力宣传,并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制作“微”产品展示青年文明号创建风采。
其他事项请与团市委青年发展部联系。
联系人:于 涛
联系电话:0633-8780090
电子信箱:rztswqnfzb@rz.shandong.cn。
附件:
1.2021年度日照市青年文明号工作时间节点
2.2021年日照市青年文明号工作相关标准
3.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工作台帐清单
4.202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季度达标考核情况汇总表
5.日照市青年文明号申报(复核)表
6.往届日照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情况汇总表
7.备案基础材料(备案时必须提交)
8.创建过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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