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发工资赔偿标准和金额,欠款的老板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还了钱也得判刑吗

时间:2022-11-15 11:07:09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13名农民工被广东三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雇佣,在南宁一家酒店从事装修工作。可是,工程完工后,这些农民工的报酬却一直被公司法人郑某拖欠。2020年11月24日,经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三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拖欠赵杰等13人劳动报酬共计141480.25元。之后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机关多次联系郑某,郑某拒不配合。2021年12月14日,被告人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同年12月21日其家属代为将所拖欠的劳动报酬支付完毕,并赔偿损失3万元。

劳动者 陆先生:(记者:这里一共是多少?)这里5250元,哈哈开心,感谢政府,现在政府给力。

26日下午,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逃匿,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

现场声:判决如下,被告人郑卫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表示,法律规定,在审查起诉之前,如已经支付欠款,可以免于处罚。但是,周某拖欠工资时间较长,多次逃避劳动等多部门的追责,情形恶劣,所以才有如此判决。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韦杰玮:想通过这个案件,对那些老板,还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那些人一个警醒。

作者:陈志豪 于永军

来源: 广西新闻频道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