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2:25:17来源:法律常识
红网时刻衡阳7月14日讯(记者王敏)给力!衡阳最大限度给予企业贷款贴息补助!为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帮助企业解难纾困,促进衡阳市经济平稳发展,7月14日,衡阳市财政局、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联合下发通知,组织申报2020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此次申报时间为7月14日—7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企业申报。申报企业注册地及纳税地需均属于衡阳市城(园)区,贷款须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农商行)在衡营业机构发放,且累计贷款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外地营业机构发放的贷款不纳入申报范围,同时,贷款资金到账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
各城区、市直“三区一园一城”财政、工信、商务部门及相关企业:
为帮助企业解难纾困,促进衡阳市经济平稳发展,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稳健发展的政策意见》(衡政发〔2020〕2号),现将申报2020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纳税地均属于我市城(园)区;
(2)企业信用良好,无拖欠缴纳税款等情况;
(3)企业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农商行)在衡营业机构进行贷款;
(4)企业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企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运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不包括金融业、房地产业、平台公司等)。
二、贷款贴息范围
(1)申报企业贷款资金到账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其他时期到账贷款不纳入贴息范围;
(2)贷款须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农商行)在衡营业机构发放,且累计贷款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外地营业机构发放的贷款不纳入申报范围;
(3)贷款主体须为企业,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管等的贷款不纳入申报范围;
(4)银行承兑汇票、民间借贷、委托贷款、财务公司贷款等形式的授信不纳入申报范围;
(5)单个企业原则上支持不超过200万元。企业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各级同类贴息政策。严禁企业多头申报,严禁企业套取骗取贷款贴息资金。
三、企业申报资料
企业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衡阳市企业2020年贷款贴息申报表(详见附件1,具体填写说明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5)银行贷款资金到位凭证;
(6)银行贷款证明(详见附件3);
(7)企业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4)。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在给定表格中(附件1)按填写说明(附件2)逐笔填列贷款信息,并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向所在城(园)区工信部门、商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并提交,同时上报附件1电子版。
2.各城(园)区工信部门、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资格、贷款范围、贷款合同等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3.各城(园)区工信部门、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贷款信息汇总成《衡阳市企业2020年贷款贴息汇总表》(附件5),同时联合行文,向市工信局、市商粮局、市财政局报送汇总申请表的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企业的申报资料纸质版。
4.市工信局、市商粮局会同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5.市工信局、市商粮局会同市财政局核实贴息金额,形成资金分配初步方案。
6.市财政局将资金初步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并同时予以公示。
7.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企业。
五、申报时间要求
1.企业申报时间:2020年7月14日—7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企业申报。
2.城(园)区部门审核汇总时间:2020年7月19日—7月20日。
3.城(园)区部门在7月20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市工信局、市商粮局、市财政局,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申报说明
1.行业性质为农林牧渔、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企业、建筑业、信息运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企业向工信部门及财政部门申报。
2.行业性质为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企业向商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申报。
联系电话:
市财政局企业科(负责工信)联系电话:8867687
市财政局外经科(负责商务)联系电话:8867695
市财政局金融科联系电话:8867660
市工信局经济运行科联系电话:8857958
市商粮局流通业发展科联系电话:8822416
衡阳市财政局 、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