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4:18:25来源:法律常识
信息报告类问题
1.申请加计抵减声明在网上怎么办理?
答:(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申请适用10%的加计抵减声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模块办理。(2)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申请适用15%的加计抵减声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模块办理。
2.我公司有逾期申报,现在是非正常状态,怎么解除非正常?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左侧【套餐业务】,选择【取消非正常户认定套餐】,查看检测结果,若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应根据提示处理税收违法行为。若其他监控都通过,只存在逾期未申报,点击“税费申报”按钮,选择对应属期,进行申报即可。申报完成后,可再次点击【取消非正常户认定套餐】业务进行检测,直至监控全部通过,完成取消非正常认定。
申报类问题
印花税税源采集完成后,发现有错误的信息,在哪里修改呢?
答:在【印花税税源采集】模块中,可对已采集的按期申报或按次申报的税源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