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5:27:39来源:法律常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8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王一茗 刘涵婧)很多人在购买房屋时,往往会遇到开发商逾期办证的问题。遇到此类问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近日,乐东法院审结了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开发商因逾期办理房产证被判承担违约责任。
2011年,王某与海南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海南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将一套建筑面积为62.58平方米的房屋出卖给王某,总房款50万余元。合同同时对房屋交付期限、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以及房屋产权证登记、逾期办理权属登记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王某依约向海南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但海南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在交付房产后(2014年11月20日)的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乐东法院认为,王某与海南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海南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在交付房产后的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乐东法院认为,王某于2021年12月17日提交起诉状,诉请要求海南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的保护范围应为2018年12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王某诉请要求支付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16日止的逾期办证违约金已超过诉讼时效,且未能提供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者延长的相关证据,不予支持。但王某诉请要求海南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承担2018年12月17日至2021年7月13日的逾期办证违约责任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购房者如果遇到开发商逾期办证,应在自逾期办证之日起三年内主张违约金。否则,超过三年的部分,如果开发商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将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