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2 16:32:57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有关相关法律规定,经村委会的允许,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赔偿款开展提留是违法的,提留的征地补偿款不可侵吞。
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派:
1、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赔偿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赔偿费归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的持有人全部。青苗补偿费应该是被征地农民经济损失的赔偿,所属原则就是谁栽种属于谁全部。如承包单位已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分包、租赁等形式运转给第三人的,除被告方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具体资金投入有全部。
2、征收土地安置补助费用
安置补助费用应该是被征地农民缺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租用承包权的赔偿,不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它务必财政性资金,用以安装被征地农民。如被征地的农民舍弃统一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先收到的征收土地安置补助费用付给被征地的农民。
3、土地征用补偿
土地征用补偿尽管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程序流程即应该具有村内一半以上十八周岁以上的群众或是村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意味着参与的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构进行分配。那如果被征用土地的归属于农户经营承包的土地或是责任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调节相对应土地资源给其承揽或是并对缺失承包经营权开展进行补偿即付款一定的土地征用补偿。
村提留、乡统筹费按本年度征缴,不可以前年度应收。由村委会和乡(镇)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一次扣除或是分夏秋季2次扣除。征缴村提留、乡统筹费总金额,以村为基准测算,不能超过上一年农户人均收入的5%,并且以1997年费用预算为基数,一定三年不会改变。在其中村提留占比不得少于村提留乡统筹费总额的50%。
1、村提留、乡统筹费推行财政预算规章制度。村提留的预算方案,由村委会明确提出,经村民会议或是村民代表会议探讨根据,报乡(镇)市人民政府办理备案。乡统筹费预算方案由乡(镇)市人民政府商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确提出,经乡(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连着本地(镇)范围之内村提留预算方案一并报县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部门审批办理备案;
2、向农户征缴村提留、乡统筹费要如实填写农民负担监督卡,于每年5月底以前发到村民手上;
3、向农户征缴村提留、乡统筹费要出具省统一剃发的专门收条;
4、村提留、乡统筹费征缴结果和应用预算状况要事先向农民群众发布。
上边的是法律知识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村征收土地留提留款是否合法的相关介绍。综上所述得知,村征收土地留提留款是否合法,关键村民委员会的心态,征缴完了还会给农户一些赔偿款,而且提留款的征缴需依照一定要求进行,一般是不得少于总筹钱数额的百分之五十,征缴程序流程非常简单。由此可见多了解法律法规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很大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风险,咨询报价他们的法律知识侓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