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标准国务院)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如何维权?

时间:2022-08-29 17:00:16来源:法律常识

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持有异议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融洽;融洽不成的,由准许征收土地的政府裁定。征地赔偿、安装异议不受影响征收土地策略的执行。”

按照目前土地补偿标准异议裁定体制,由国务院裁定的案子,由省委融洽,国务院令裁定。由省委裁定的案子,向市、县人民政府融洽,省委裁定。具体步骤方法如下所示:

一、 申请办理裁定的范畴

所说申请办理裁定是特指对征地赔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案件。主要包括集体土地征收的三项赔偿,能够划分成年产值规范、倍率规范、附属物规范。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组成补偿标准异议纠纷案件。

二、 申请办理裁定程序流程

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提交融洽申请办理:

融洽申请办理要有明确规定,规范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直接证据,科学合理的测算根据和统计标准。

第二步:向准许征缴该土地政府部门提交裁定申请办理:

融洽不了或自申请办理融洽之日起60日内不予以配合的,向准许征缴该土地政府部门(国务院令或省级政府)申请办理裁定。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假如当事人对裁定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裁定不服气,还应当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令裁定以外。

三、 申请者的法律主体

申请者应该是征收土地当事人或是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能是法人代表还可以是普通合伙人。具体说包含:村民委员会、村委会、承包土地人、土地租赁人。

四、协调和裁定的主管部门

征地赔偿标准异议裁定是准许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涉及到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单位三个企业,实际融洽、裁定的工作部门有些省是国土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