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9 12:00:00来源:法律常识
一、集体用地的法律名词解释
我国土地的所有制性质方式包含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制二种方式,而全民所有大部分可解释为村民全民所有。在其中集体用地的使用权又可分成三类,一要以村委会为公司的全民所有,二要以村为公司的全民所有,三要以城镇为公司的全民所有。
二、集体用地主要用途及现行政策
《土地管理法》中列明,土地资源的应用领域分成三大类:农业用地、土地和未利用地。对农村土地的制度大概可概括为:维护农业用地,严控农业用地变为土地。除基本建设乡办企业、群众住房或村内公共性和公益性设备的经规划部门批准后可使用本村集体土地中的土地外,别的必须应用土地资源基本建设的都务必依规通过批准后国有土地上开展基本建设。
三、征收土地行为主体
1987年至1998年
1986年施行的《土地管理法》中要求:国家建设必须征用土地农用地1000亩之上、别的土地资源2000亩之上的由国务院办公厅准许。征用土地省、自治州行政区里的土地资源,由省、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准许;征用土地农用地3亩下列,别的土地资源10亩以内的,由县市级市人民政府准许;直辖市、自治区政府的许可管理权限,由省、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征用土地市辖区行政区里的土地资源,由市辖区市人民政府准许;市辖区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的许可管理权限,由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1999年迄今
1998年8月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二次的修定,在其中要求:征缴以下土地的,需报国务院办公厅准许:1、基础农田;2、耕地之外的农田超出三十五公亩的;3、别的土地资源超出七十平方公里的。除以上注明的土地资源由国务院办公厅开展征缴外,必须征缴别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由省、自治州、市辖区市人民政府准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开展办理备案。
四、法定条件
第一步:公布拟征地公告
由市县市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收土地村集体范围之内公布拟征地公告。
第二步:征求拟被征收土地人建议
由市县市级国土部门会与拟被征收土地所属的乡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具体内容征求拟被征收土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步:对土壤及地上附着物调研备案
由市县市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对拟被征土地资源的数据开展调研,并由国土部门开展调研备案。
第四步:制订“一书四计划方案”并汇报审核
由市县市级国土部门依照审批机关对审批资料的规定制订“一书四计划方案”,并将原材料出题一并向有处理权的行政机关开展审批。
第五步:公布征地公告
征收土地的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理应在接到省委或国务院办公厅征收土地准许公文之日起十个工作中日内,在被征收土地所属的村集体范围之内对征地批文的具体内容开展公示。
第六步:公布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公示
县市级国土部门依据省委或国务院办公厅所许可的征收土地计划方案,在征地公告公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制订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并给予公示。
第七步:汇报审核赔偿安置方案
县市级国土部门理应将起草的赔偿安置方案和听证制度上多方发布的想法,逐一汇报给区级市人民政府开展审核。
第八步:土地赔偿备案
被征收土地人应该在征收土地公示要求的时间内,持土地所有权证实到公示要求的地方申请办理征地赔偿登记。
第九步:贯彻落实赔偿安装后交货土地资源
政府部门按规定贯彻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则理应将土地资源按时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