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8 17:30:01来源:法律常识
现场记者辽宁省政府获知,辽宁省全国各地从今年起征用土地农村土地承包,失地农民依规应得的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用,将实行辽宁省政府统一设置的33种综合性土地价格规范,各个当地政府不再拥有“行政执法程序”。此项“便民新政策”有益于进一步提高和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利。
据了解,辽宁省之前征用土地农民的土地,政府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较为标准,地市级规划区范围之内,1亩补偿标准不少于3.2万余元;县市级城市规划区域内,不少于2.4万余元,其它地区不少于1.6万余元。一些地方政府在征收土地环节中常常与失地农民就赔偿事项产生矛盾,一旦激化矛盾非常容易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因此,辽宁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确立在全省范围之内征地赔偿实行区片综合地价规范。辽宁省将我省14个市的90个县(市、区)划分成249县市片,每一个区片相匹配实际的综合土地价格规范。辽宁省共设置33种征收土地价钱,从1亩2万到35万余元不一,我省征地赔偿标准均值为1亩3.28万余元。
辽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表明,辽宁省行政部门辖区内的所有土地面积为22210平方公里,在其中土地总产量已提升2000平方公里。从2010年到2020年,我省也将农村建设用地约200平方公里,期内很多农民会因而丧失土地资源,辽宁省执行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规范能够重要保障其得到有效赔偿。
辽宁省本次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规范”就是指征缴一般农业用地应依规支付的土地征用补偿与安置补助费用总和。被集体土地征收上面有附属物和青苗费的,要再行赔偿,实际补偿标准由各设区的市政府部门制订,报省委办理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可私自改变或降低区片综合地价规范。辽宁省该项最新政策自1月7日起执行,全国各地在之前已按法定条件和管理权限准许征收的土地资源(含2009年经批准开工建设建设的我国、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商业用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赔偿计划方案实行。辽宁省政府每3年更改一次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