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9 11:30:02来源:法律常识
咸阳市相关部门对征收土地价钱要求如下所示:
耕地开垦费 陕政发[2000]44号项目建设种类 水稻田、水浇地、菜园公用设施及工益工作商业用地 5 3333元/亩基础设施建设、国防安全、国防、政府机关、科教文化、经济实用房 7-10 4666元/亩电力工程、电力、通信设施用地 9-13 6000元/亩厂矿企业商业用地 14-18 9300元/亩金融业、经贸商业用地 16-20 10666元/亩度假旅游、饮食业、房产开发、休闲娱乐、服务业商业用地 22-25 14666元/亩 2、农村建设用地有偿服务服务费 陕财办综[2006]77号 咸财综合性[2007]23号宝鸡市属10部分地区类 28元/平米 18600元/亩 3、水利工程开发设计股票基金 陕政发[1998]68号菜园1100元/亩 水浇地900元/亩 旱田400元/亩 4、耕地占用税 3870元/亩 5、土地出让 土地资发[2006]307号 06年12月23日全国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水平07年1月1日执行宝鸡市属10部分地区类 168元/平米 11.2万余元/亩 6、城市配套费3.5万余元/亩 预估还需要调整到8万余元/亩 7、房产契税 征收土地费用的3% 8、土地管理费 计价格[2001]585号 陕价调发[2001]113号征收土地费用总额的2.8% 9、土地面积测量费 小宗商业用地按点扣除,640元/点,我国重点建设项目或线性工程按千米扣除,每千米1.5-1.6万余元(含电子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