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0 12:00:53来源:法律常识
征缴集体用地的批准权归属于国务院令和省级人民政府,实际应该根据集体土地征收的种类,申请办理不同类型的审批手续。征缴集体用地,必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公示并组织实施。因此村民委员会不可以确定被征地农民的赔偿权益,最先村民委员会并不是政府部门,其没有权利实施征收土地个人行为,次之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并不是由村民委员会拟订、公示、实施的,假如滥用权力归属于违反规定行政部门。
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了土地征用补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补偿标准、安置补助费用等和被征地农民个人利益密切相关事宜,签署补偿安置协议书归属于被征地农民的权力。除非有被征地农民的委托与受权,不然,村民委员会没有权利替代被征地农民签署补偿安置协议书,也无法在未举办村民大会的情形下私自以“村民代表会议”等名义意味着群众舍弃对于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申请听证、提出意见,或是仿冒材料证明里的签名、指印等。
林地类征收赔偿款归全民所有,林地类属于乡村全民所有的土地,对林地类开展征收,征缴赔偿款应当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由经济组织明确如何分配。假如林地类被承揽,地面上附植物赔偿就归个人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户全民所有的土地依规归属于村农民集体土地的,由村集体经济机构或是村委会运营、管理方法;早已各自归属于村里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全民所有的,由村里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是村委会运营、管理方法;早已归属于乡(镇)农户全民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方法。
林地类属于乡村全民所有的土地,对林地类开展征收,征缴赔偿款应当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由经济组织明确如何分配。
以上就是法律知识小编为您详解的关于征地工作能授权委托村民委员会执行吗的具体内容,征地工作是能够授权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可是村民委员会不属于行政机关,没有权利实施征收土地个人行为,若您有没有什么法律上的难题,提议资询法律知识知名律师,我们将要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