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2 13:00:06来源:法律常识
法律知识网民资询:别人欠我钱联系不上了,热线也没人接,详尽住址也不清楚,那时候只开了一张简单借条,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啊?
北京市浩东法律事务所徐卫东侓师回应:您需要寻找另一方,尤其是寻找另一方能够实行的财产。不然,即便申诉成功,也无法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相关规定,法院针对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举动或其他原因,使裁定无法实行或是导致被告方别的损害的案子,依据对方当事人申请的,能够判决并对资产开展保护、责令其做出一定个人行为或是严禁其做出一定个人行为;本人并没有提交申请的,法院在如果需要还可以判决采用保全措施。
法院采用保全措施,能够勒令申请者提供担保,申请者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办理。
法院接纳审核后,对紧急情况的,必须要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判决;判决采用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逐渐实行。
【延伸阅读】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要求: 合法的借款方具有法律效力。第八十四条要求: 债是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双方中间所产生的特定权利与义务关联,具有支配权的人都是债务人,负有义务的人都是借款人。
债务人有权要求借款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使权力。
也有《合同法》中刑法分则中《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